社会参保人员参保证明(优选5篇)

时间:2023-11-02 11:47:05 作者:admin

社会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第1篇

直接到你办理保险的社保中心,过去开具就可以了。

让员工带着身份证自己过去办理即可。

那本人在外地,别人用他身份证复印件可以替他办理吗?还有社保中心周六、日有值班的吗?谢谢!

身份证得2人的原件

而且要有你的委托书。

周六日不上班。你得工作日过去。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简称为五险一金

社会保险服务内容

1 、代办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开户手续;

2 、代理外省市在京分支机构员工的保险缴纳;

3 、代办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建帐和月报手续;

4 、代办参保人员的增加、减少和异地转移手续;

5 、代办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医院变更和存折领取手续;

6 、代办企业及个人社会保险补缴手续及缴费测算;

7 、代理参保人员的`特殊病审批及医疗费社保报销手续;

8 、代理参保人员的工龄认定、退休审批、特殊工种审批手续

9 、代办本市及外埠农民工失业保险的清算手续;

10 、代办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11 、代理参保人员工伤认定、鉴定、医疗费报销和一次性待遇支取;

12 、代办参保人员的退休审核手续;

13 、代办缴费基数的采集、核定、申报手续;

14 、办理社会保险的补缴;

15 、解答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咨询;

按照服务项目要求代理单位应及时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批文;

2、单位介绍信;

3、委托代理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按代理项目要求提供所需的证件、材料和文字说明。

1 、代办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

2 、代办住房公积金补交、汇交手续;

3 、代办住房公积金的提娶合并手续;

4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手续;

5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封存手续;

6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支取手续;

7 、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

8 、代办外省市在京分支机构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

9 、解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社会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第2篇

上海社保参保证明

现公司给我买了社保和医保,但一直只是每月发工资的时候扣了钱,给了我一张医保卡,也没有给我社保卡和社保手册之类的,现在我准备换工作,新公司要求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或者社保手册,我之前一直没关注过这个所以一窍不懂,想问问,现公司没有给我社保卡和社保手册正常么?社保卡和社保手册作用是什么?新公司能够根据我的社保手册知道我在现公司的薪资吗?社保参保证明需要到哪里弄?谢谢!

首先每个城市的社保政策都不相同。在上海是不需要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或者社保手册的。上海的社保卡不是公司发的,而是个人去社保中心办理的,因为需要拍照片。

上海的社保卡是同医保卡合并为一卡,可以去医院看病或者医保药店买药的。70周岁以上的上海老人可以凭此卡可以刷卡免费乘车或地铁。

新公司可以看到你缴纳的基数来推测你的薪资,但是这个有时候是不准确的,因为社保的基数是上年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如果需要参保证明,在上海可去当地距离你最近的社保中心凭身份证打樱

如果是有关社保的问题,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去,进行相关政策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社保接续卡要辞职后现公司才会给你,新公司根据社保卡的扣款情况,可知你的大概薪资,社保接续卡就是最好的社保证明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参保,在参保时都应该建立手册,用于缴纳保险以及记录个人账户。新公司可以通过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给你出具的个人账户清单知道你的薪资。社保参保者证明应到社保中心办理。

一、关于综合减负的范围

参保人员享受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包括个体从业、自由职业人员中按14%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纳入综合减负的范围。

二、关于职工年收入的确定及审核

(一)职工年收入的确定

综合减负所涉及的职工年收入,原则上按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的年收入计算,即本医保年度(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综合减负所依据的上一年度年收入,为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年收入,下列情况可区别处理:

1、上一年度不是按月有收入的,可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2、在本年度中途参保(包括新参保或恢复参保),没有上一年度收入的,可按照当年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3、在本年度中途新纳入城保的退休人员,没有上一年度收入的,可参照当年月平均养老金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4、当年年收入比上年下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按当年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上述年收入确定后,原则上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不再进行变更。

(二)职工年收入的证明和审核

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对参保人员提交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进行审核。其中,关于个人收入项,应当由有关单位(部门)予以核证并盖章证明。

1、在职职工申请综合减负时,当前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加盖印章(包括公章、劳动人事章、工会章等,下同)予以证明;当前无工作单位的(包括尚未重新工作的协保、参加城保的`个体从业及自由职业、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当前失业等人员),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定的职能部门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加盖印章。对于填报的个人收入显失合理(如明显为非年收入)的,应向上述有关单位或部门核实,确实有误的,应由相关单位或部门据实改正。

2、退休人员申请综合减负时,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可通过“12333”社保网,核实其养老金收入情况。其中,设置个人密码的,可要求本人输入密码后再进行查询。

对非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如干休所),应由其所在管理单位盖章证明。

3、对于在上年度中途由在职转为退休的,其可按其上年第一个月的养老金标准折算年收入。如可提供退休前的收入证明(《申请表》由原单位证明并加盖印章)的,年收入可分别按在职、退休累计计算。

(三)2004医保年度,上年最低工资标准为6840元,年职工平均工资倍的金额为33240元,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金额为66480元。

三、关于与其他减负政策的衔接

(一)在2004医保年度内(2005年3月31日截止),综合减负与现行高额减负可同时适用。具体办法如下:

1、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符合高额减负标准的,先按高额减负的有关规定进行减负。完成高额减负后,其剩余自负医疗费(扣除已减负部分,下同),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剩余自负医疗费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完成当次高额减负后,再进行综合减负,完成综合减负后则当次减负操作完成。

(2)剩余自负医疗费不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完成当次高额减负后,剩余自负医疗费可计入此后综合减负自负医疗费计算范围;

2、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符合综合减负但尚不符合高额减负标准,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自负医疗费中,住院(包括急观)及家庭病床的自负医疗费累计达到综合减负标准的,可先将住院和家庭病床的自负医疗费进行综合减负;

(2)自负医疗费中,住院(包括急观)及家庭病床自负医疗费累计未达到综合减负标准的,暂不受理减负申请。至本医保年度末,自负医疗费仍不符合高额减负标准但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可按综合减负政策进行减负。其中,医保年度中途终止医保关系的(如死亡),可在办理个人医疗帐户清算前,办理综合减负。

(二)参保人员进行综合减负前,应先完成下列医保减负:

1、透析人员减负(医疗机构操作);

2、精神病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医疗机构操作);

3、低收入困难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医保中心操作);

4、2002与2003医保年度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差额部分减负(医保中心操作)。

(三)参保人员参加总工会互助保障计划的,在申请高额减负和综合减负前,应先到工会部门办理给付手续。区县医保中心在办理高额减负和综合减负前,应向参保人员说明。

由于目前医保部门与工会部门之间的相关信息传递是非实时进行,申请中有门诊大病以及住院自负医疗费的,需在工会部门办妥给付手续的10天后(最短时间界限为医疗费发生后的20天),医保部门方可受理相关的减负申请。

(四)参保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应在申请综合减负前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手续,之后再申请办理综合减负。

四、关于综合减负操作的其他规定

(一)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首次申请综合减负时,应完整填写《申请表》和办理证明手续,之后再申请综合减负时,不再需要提交《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在首次申请减负时,如符合“先高额、再综合”的,可只填写《申请表》和办理相关证明手续,不再填写原高额减负申请表。

(三)当前参加个保、镇保的人员,曾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减负规定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填写《服务窗口业务支持申请表》,由市医保事务中心临时变更其适用的“医保办法”后再进行减负操作。

(四)综合减负减负金额的依据,按“系统为基准、收据为调整”的原则计算,高额减负同时按此原则进行操作。

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在输入相应数据(如收入、公务员医疗补助额等)后,操作系统将自动生成自上一次申请减负至本次申请减负期间全部可减负金额,参保人员对该金额无异议的,可按操作系统相关提示完成此次减负操作;参保人员有异议的,经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核验,在分类自负或其他各类减负金额确实存在差异的,可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医药费收据进行金额调整,之后由操作系统重新生成可减负金额,并按操作系统相关提示完成此次减负操作。

(五)受理综合减负中的医疗费收据,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予以留存,具体留存、保管、归档办法另行规定。

五、关于定点就医

为综合减负相关政策的稳妥实施,在综合减负实施初期,对综合减负人员试行定点医疗,暂限于申请医疗费综合减负仅包括门急诊医疗费的人员。在其办理综合减负前,如其居住地或工作地有“社区下沉”试点社区医疗机构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告知其及时办理门诊定点就医手续,在再次申请综合减负时,如其仍未办理定点就医手续的,应再次告知,但暂不影响办理综合减负。

社会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第3篇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参保证明格式。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四、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3、个体劳动者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

1、参保单位开具参保证明人数在50人以上的`,经办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节假日顺延),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2、申报资料齐全,经审核无误的,经办人员当即受理,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的,及时告知不能办理原因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办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证明,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参保单位开具本单位参保人员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申请函(说明用途)、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格式《参保证明格式》。

(二)个人开具本人参保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执法部门办理开具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单位介绍信(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申办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相关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诉讼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人相关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

社会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第4篇

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四、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3、个体劳动者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银行代扣准时存钱据介绍,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采取现金 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和学校与托幼机构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采取银行代扣 缴费方式的,应在本月24日前或1月24日前,以及202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使用北京银行《京卡》(借记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元钱]。

据了解,城镇老年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残疾无业居民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制卡期间

“临时证明”可做凭证

由于制作社保卡需要一定时间,区县社保部门将为新参保人员发放《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在 制卡期间,“证明”可做就医凭证。在此期间发生医疗费则需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报销条件的,按照手工报销流程办理。

据了解,学生儿童的社保卡是以4月参保人当时所属参保单位进行制作的。因制卡与发卡存在时间差,学生儿童又存在着转学、升学等情况,有可能一部分学生儿童已离开原参保单位。为此,学生家长可以主动去原参保单位领龋

市人社局方面还提醒,如果因各种原因,到年3月1日以后,学生家长仍未得到通知,也没有领到社保卡,家长可以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客户服务热线“96102”进行咨询确认,然后携带参保人员与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居住地附近的社保所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

社会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第5篇

参保人可在省社保局服务大厅自助终端设备打印“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网点地址: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68号)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3:30-17:00(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可提供全天24小时自助打印服务。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模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参保证明】获广州(单位+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入口+流程、各类参保证明打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