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就业证明(实用40篇)

时间:2023-12-17 09:07:55 作者:admin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篇

兹有____同学于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本幼儿园参加实习工作。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于思考,虚心求教。在工作中能将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在此期间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与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教师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充分肯定。

特此证明

工作单位(盖章):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篇

2018吉林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导语:

【吉林成考报名条件】报考条件与报考对象(部分省份略有不同)(一)遵守_宪法和法律。(二)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三)报考高起本或报考高起专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应届、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含应届、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3.初中毕业后通过3年自学或其他途径学习,达到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同等学力指通过自学或其它途径的学习,从而达到某种文化程度的学习能力与知识水平。(四)报考专升本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必须是能在次年春季入学注册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考生提供的证书必须是可以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对未能在上述网站查询认证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 只获得本科结业证书而没有获得毕业证书的。3. 持部队院校文凭报考专升本的,须提供由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五)现役军人报考需提供所在部队团政治部以上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退伍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转业证。(六)持国外文凭、港澳台文凭报考专升本的,应取得国家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的认证报告。(七)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八)考生应当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就近参加考试。非吉林户籍但在吉林工作、学习、生活的考生提供指定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当地就近报考。(九)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就近到所在地市考试院(招生办)报名。

【报考必备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如果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应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2、学历证明。本人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3、工作单位证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如不少省对报考脱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证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证明书。注:各省情况不同,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主管部门信息为准!报名网站: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篇

一、调查数据的概况

(一)证书分布总体情况:英语类、技能类排前,财经类靠后根据调查数据,大学生证书率的排序依次为:四级、六级、计算机二级证书、驾驶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BEC(剑桥商务英语)、银行从业资格证书、小语种证书、TOEIC(托业)。根据证书涉及的专业,我们将调查证书分为三类:英语类、财经类和技能类。语言类证书包括英语四六级、BEC、TOEIC和小语种证书;财经类证书包括会从、银从和证从;技能类证书包括驾驶证、计算机证、普通话证和教师资格证。占全部人数的比例】从表3各类证书人均考证成功率情况看来,四级的人均考证成功率最高,达76%,即10个人中有平均个学生有四级证书。六级排名第二,为。紧接着是技能类证书,计算机证书、驾驶证分别排第三、第四。而财经类证书会从、证从、银从的拥有率分别为、、1%,排名分别为第五、第七、第十。

(二)财经类证书拥有量较少近年来,银行是财经类大学生就业的一个主要方向,但调查发现,银行从业资格证考取比例不高,究其原因,可能有:一是受测者的样本分布不均,调研组所选择的调查对象并没有涵盖到已考取了银行从业资格证的;二是银行从业资格证含金量不高,而用人单位更加青睐会计从业资格证和证券从业资格证;三是部分受测者表示银行从业资格证考取容易,门槛不高,所需专业知识不多,可以选择在需要之时才考取,故暂缓考取。相比于英语类和技能类,财经类证书考证数量排名靠后,并未出现集中考证等过热现象,主要原因是:第一,就业趋向多元化。财经类学校的学生今后并不局限在金融系统、证券等行业内求职,因此考取英语类证书与技能类证书能为他们以后的求职提供更多的机会。第二,从目前的就业形势来看,考取英语类证书与技能类证书更能体现一个求职者的综合素质。

二、基于大学生考证决策视角的动因分析

(一)证书对就业的贡献度为探讨考证与就业之间的关联性,问卷设置了证书贡献度一项,用于探讨各类证书在被调查者眼中与就业具有多大的贡献程度。证书贡献度用1分到5分来表示,5分为最高贡献度,1分的贡献度为最小。调查结果,大学生认为英语类的证书对于就业的贡献度最高,贡献度超过平均值的依次为英语四六级、BEC、驾驶证、TOEIC。其中,英语类证书占主要位置。随着汽车的普及,驾驶证的重要性也受到大学生的认同。普通话、教师证这类与教育行业相关的证书的就业贡献度相对较低,这与财经类大学生较少成为学校教师的特点相符合。

(二)主要证书的微观动因分析:交叉分析与卡方检验

12种类型证书中,BEC、TOEIC、小语种、银行从业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等五种证书在接受调查对象的考证行为中占比例较少(见表1),因此上述证书在进一步的卡方检验中不作分析。大学生考证行为受到的影响因素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学生个人特征,包括性别、成绩、是否有实习经历;二是家庭特征,包括父母对考证的态度;三是学校特征,包括班级风气、社团活动、就业信息、就业指导。根据调查数据,将上述变量与证书的关联性进行交叉分析,并以卡方值来判断是否变量与证书双方的相关性,作为进一步分析财经类大学生各类证书考证的动因及其影响因素的依据。本文用卡方检验来逐个考察证书与变量之间是否有关系。对于某一个证书与某一个变量,我们定义两者有关系时显著性水平a为,即拒绝原假设的风险为。如果卡方观测值的概率小于等于,则认为在原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卡方观测值出现的概率是很小的,是一个本不应发生的小概率事件,但却发生了,因此不得不拒绝原假设,断定列联表的行列变量间不独立,存在依存关系。

(三)卡方检验结果分析与讨论1.关于考证的个人因素(1)成绩与英语类证书、财经类证书相关英语类证书包括了英语四级、英语六级、BEC(剑桥商务英语)、小语种证书和TOEIC(托业)。卡方检验表明,大学生获得四级、六级英语与班级排名、班级考风、学校考证支持、父母考证态度、社团活动、兼职次数等因素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进一步分析表明,成绩越靠前的大学生考证成功率越高。对比A类学生(班级排名前20%)与E类学生(班级排名后20%)的证书获取情况发现,A类学生人均考取的证书是一个人有个证书,几乎是E类学生的两倍。这说明,英语类证书起到了信号显示的作用,考取英语证书能够显示该学生的学习成绩处于同学中较高的位置。同样地,卡方检验表明,会从、证从等财经类以及计算机二级证书考证成功率与成绩明显相关。另外,技能性的驾驶证和普通话证书,在卡方检验中,它们的成功考取并没有与成绩有相关性,这说明了技能性的证书与成绩并不挂钩。(2)性别因素仅与证丛、驾驶证与计算机二级等三类证书有明显相关性筛选后的七个证书中,只有驾驶证与计算机二级证书的考取比例情况是有明显的差距。拥有驾驶证的男性有,而女性为,两者相差。成功考取计算机二级证书的男性占,女性则占,两者相差。在驾驶证的考取上男生更有优势,而获得计算机二级等级证书方面女生占优势。而在其他的证书上,男生与女生的成功考取证书比例的差距并不大。(3)参与课外活动与考证成功率没有相关关系这里的课外活动主要是指学校的社团活动和校外的兼职活动。一般认为,当大学生在把时间和精力投放到社会实践活动时,那么用于考取证书的时间和精力也相应缩水。但从调查结果来看,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大学生考取证书的比例要高于参加活动的。再从兼职次数与证书考取情况的交叉表中的数据来看,一个月内参加0—1次兼职的大学生在证书的考取上并没有比兼职次数多的大学生有优势,反而有些落后。通过这两个实践活动来看,并不能得出参与实践活动与考证成功率成负相关。因此只能说实践活动并不能影响证书的考取,一方面可以参加这类的实践活动会使得自己的学习时间减少,从而影响考证。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当在实践活动上花费了时间后则会更加珍惜时间学习,那么学习或考证则会更加有效率,效率高成功率也会高。2.关于考证的家庭因素(1)父母的考证态度与四、六级的考证成功率有正相关性卡方检验表明,四级和六级与父母对考证的态度是有相关性的。当父母态度是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四级和六级的考取成功率是最高的。在父母的期望下,学生一般能有更大的动力去完成父母所设定的目标。(2)父母的态度与其他证书的考证成功率没有相关性尽管证书类型比较多,但父母的态度基本上对非英语类证书没有影响。这一方面可能由于父母对非英语类证书的不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明学生在校的行为决策变得更加主动和自主,比较少受到家庭的影响。而为什么父母的态度只对四、六级证书有明显影响呢?笔者认为四、六级是一个非常大众的证书。父母一辈对这两个证书比较了解,所以他们一般会以这两个证书要求自己的孩子。3.关于考证的学校因素(1)班级考证风气与考证成功率成正相关性调查数据说明了当班级考证风气越浓郁时,个人的考证成功率也会越高。社会心理学认为,从众是个体在真实或想象的群体压力下改变行为与信念的倾向。个体在受到群体的暗示或提示时,会自然地被引导做出群体要求或期待的行为。从众与攀比都是现在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因此有理由认为大学生考证更多是受到旁人的行为影响,一方面是从众以获得安全感的心理,看见别人考证也会跟着去考。另一方面通过考证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从证书量的多少来得到他人的认可。但驾驶证的考取与班级的风气没有相关性,说明这一证书考取更多是由于个人兴趣而自主判断做出。(2)学校干预力度与四、六级的考证成功率有负相关性在卡方检验中,只有接受四级和六级与学校的考证干预是有相关性的。进一步分析其交叉表,当学校态度是不干涉的情况下,四级和六级的考证成功比例是最高的。这表明在学生证书考取方面,对学校而言则不应该干涉太多。因为学校干涉太多,学生会产生抵触心理,这往往会起反作用。(3)就业信息、就业指导与考证成功率没有相关关系卡方检验结果显示:就业信息、就业指导与考证成功率不存在相关性。即学校提供充分的就业信息与就业指导并不能提高学生成功考取证书的比例。笔者认为,充分的就业信息能使得学生处于不太被动的地位,他们可以由此知道更多关于单位在证书上的要求。但尽管如此,学生也不会因为此而提高了自己的考证成功率。

三、主要结论及其政策含义

(一)主要结论本文通过交叉表与卡方检验来验证影响就业的因素与考证的关系及比较证书间的贡献度来探讨影响就业的因素是如何影响考证的,主要的结论包括:1.从证书的种类上看,大学生考证主要集中在英语类证书,依次是四级、六级证书。根据考证者主观的判断,许多学生也觉得英语类证书对就业的贡献率较大。这说明社会上对英语类证书的接受度较高。会从、证从考证率比较高,这与财经类院校的特征相一致,但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证率较低,这可能与就业中银行类占的比例下降以及门槛降低有关。2.个人因素中,成绩与英语类和财经类证书的考证成功率成正相关性,这说明证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作为成绩优秀的一个信号显示机制。性别因素则与证从、计算机、驾驶证等证书的考证成功率明显相关,而参与实践活动与考证成功率没有相关性。3.父母的考证态度仅与四、六级的考证成功率有相关性,这表明大学生的学习特别是考证行为表现出明显的独立性,不易受家庭的影响。4.除驾驶证外,班级考证风气与大部分证书的考证成功率成正相关性,而学校就业信息、就业指导与考证成功率上没有相关关系。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4篇

关键词:企业;商业秘密;侵权

一、现阶段侵犯商业秘密的判定规则

(一) 相似加接触规则

相似加接触规则,又称实质相似加接触规则,是人民法院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中判定被告所使用的商业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相同或者实质相似,同时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掌握该商业秘密的条件,从而进一步认定被告人是否侵权的认定原则。该规则构成了我国认定商业秘密侵权的重要衡量标准,虽然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仅就该规则的法律地位而言,它并非一条确认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原则,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罢了[1]。但是该规则在我国实际商业秘密侵权与否的判定中,却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商业秘密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营秘密,另一种是技术秘密。两种商业秘密的“相似”认定标准也是不同的。对于经营秘密,要判断其具体内容是否具有本质上的相似。而对于技术秘密则可以参考专利法中的等同原则,即两者的技术特征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即使存在差别也属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须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也就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是显而易见的[2]。在接触规则方面,要求原告证明被告对于原告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有相应的接触点,这样的接触不一定是必然接触,只要被告有接触原告商业秘密的机会即可。但是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变通的情况,有法官认为,“构成侵权行为,要有商业秘密的接触点,如果没有找到接触点,就无法主张权利,但接触点的举证有难度,原告往往认为是跳槽引起的,但又缺乏有力的证据,如果找不到接触点,鉴定就没有意义”[3],再加之现代社会商业间谍的存在,使得在一些情况下原告证明商业秘密的接触点更加困难。所以部分法院可能在实际的审判过程中,对于一些被告可能存在获取原告商业秘密特殊途径的事实,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从公平、诚实原则出发要求原被告承担合理的举证责任。

(二) 合法来源规则

一般情况下,在原告承担了“相似加接触”证明之后,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则是由被告证明,如果被告在证明了对于与权利人相似的商业信息是通过合法来源取得,并且获取的时间早于接触点之后,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具体可以合法获得商业秘密的手段包括从权利人处购买、自行研发和反向工程等,但是其中购买、研发和反向工程的对象都应当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如果其中有环节是采取非法手段获得,被告又是明知或应知,那么被告也不构成合法取得,依然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另外,该规则中的时间节点也非常重要,如果没有时间节点的规则,那么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被告在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又通过合法手段取得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且被告在审判过程中又以该证据作为抗辩的理由。很显然,这样的抗辩理由是不成立的,如果被告无法证明合法来源早于其对于原告商业秘密的接触点时,那就应该被认定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 企业侵犯商业秘密的风险控制

(一) 首先确定该商业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对于商业秘密的定义为:“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确认一项商业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主要从三方面着手:(1)秘密性,要求构成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2)实用性,要求构成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3)保密性,要求权利人对构成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必须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4]。对于那些“跳槽人员”所携带的信息资料,如果企业要想规避侵犯商业秘密的风险,必须严格按照商业秘密的三要素进行审查。首先,要符合秘密性,就是要看该信息是否是其他企业内部的资料,是否属于公知信息,也就是要判断该信息通过公知渠道能否有效获得。其次,实用性在我国法院的实际审判过程中关注点并不是很强,按一般的逻辑来说,如果一项信息不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它是不具有实用性的,这样权利人也就不会耗费时间和金钱加以保护。最后一点是看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是否被权利人采取了保护措施,在这一方面,不是要求权利人一定要对他的商业信息采取专人保存、封存在保险柜里这样非常显而易见的手段。对于不同等级的商业秘密,可以采取不同程度的保护措施,只要权利人的这项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其商业秘密,这就足够了。

(二) 企业需合理利用公知信息挖掘商业信息

在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合法取得手段中有一项是反向工程,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反向工程是一种非常有效合法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手段。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从保护力度上看,专利的保护力度最强,具有极大的排他性。而对商业秘密明显弱于对专利的保护力度,独立的开发研制和逆向研究是不视为侵权的[5]。另一方面,专利技术是一种公知技术,商业秘密是非公知技术,对于专利技术,就算知道该技术的方法和过程,只要还在专利的保护期,在没有权利人的允许下也是不得使用的。商业秘密则不同,只要通过合法手段获得,除非同权利人签订了保密与限制使用协议,否则一旦获得商业秘密后是可以合法使用和转让的。所以用合法手段获取其他企业的产品(例如合法购买),再利用本企业的资源进行拆卸、研究都是合法的,并且由此获得的商业信息如果符合商业秘密的条件,也应当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三) 做好日常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资料保存

在企业开发一项新的产品,建立起一套新的经营信息系统时,都应当把整个研发、调查、分析的过程记录下来,不单是普通的数据,还包括获得的手段、方式等也应完整的保存,这不但是对自己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是主张商业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必要条件,更是在诉讼中作为被告来抗辩最有利的证据。按照我国的审判规则,被告要想证明自己并无侵犯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必须要证明自己有合法来源,而且这个合法来源要早于“接触”的时间点。可以说这样的规则对于被告来说是较为严格的,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的“合法”与“早于”,结果是相当不利的。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标准是证据优势,只要证据具有倾向性就足够了,要让法官在审判中能够认为被告是利用自己的合法手段取得商业信息的,必须展现给法官一个完整的信息发展体系。

(四) 诉讼中按照商业秘密的审判规则进行举证

首先,被告在诉讼中应当证明原告的商业秘密不存在,这是诉讼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一旦商业秘密不能够被认定,也就不存在侵权的可能性了。在商业秘密认定过程中,实用性在我国一般是不需要额外证明的,主要的争论点放在秘密性和保密性上面。对于秘密性,如果能够证明原告所要求的商业秘密是可以从公知渠道获得的,原告的商业秘密也就不存在了。而保密性的不存在可以从两方面举证,第一,权利人对其所称的商业秘密并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果权利人所称的商业秘密只是和权利人的普通商业信息一样,并没有因为其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则不能认为其所称的商业秘密符合我国法律所称的“保密性”;第二,如果权利人在与其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中,规定的商业秘密范围不明确,也可能导致其商业秘密与普通商业信息相混淆,最终无法得到法院的确认。其次,被告在原告证明两信息具有相似性时,可以针对两信息的不同点进行举证。主要的切入点是本方信息与权利人所要求的商业秘密具有的实质不同点,如果在经营信息中,本方的信息具有自己的特点,而此特点又是吸引客户,保持与客户合作的重要因素,则可以认为此经营信息是不同于权利人的。在技术信息中,只要本行业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须创造性劳动也能看出其相同就被认定为具有相似性。这方面的举证就要求被告在诉讼中一定要列举出本方技术和权利人的技术的本质不同点,而这样的本质不同是两种技术方案之所以有差别的最直接、最根本因素。再者,对于接触点,被告可以想办法证明自己并没有接触到原告的商业秘密,或者证明接触到原告的商业秘密是在自己已经拥有与原告相似的商业秘密之后,这就要求被告在实际的工作中必须保管好证明己方接触时间的证据资料。最后,也就是被告取得商业秘密的合法手段,在证明这一项时,也必须要求被告提供好获得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特别是获取该信息的手段和时间更需要多加关注。

三、结语

对任何企业来说,商业秘密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要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不但要建立自己的商业秘密,更要对其加以良好的保护。在现代社会,为了获取更大利润,一些企业利用不法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例如对跳槽人员加以暗示要求其携带原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更有企业利用商业间谍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这些例子都要求企业加大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为企业的商业秘密加上一把牢固的安全锁。除了防止他人窃取本方的商业秘密,也要避免一些企业利用商业秘密的案件获得不正当利益,这就需要企业做好己方日常的商业秘密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如果遇到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时能够证明自己的合法性,在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同时,更要保证自己不被他人“无中生有”的商业秘密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沈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规则的适用[EB/OL]..

[3] 俞梅荪,顾惠民.探索商业秘密和知名商品的法律保护――WTO

与反不正当竞争研讨会综述[J].知识产权,2002,(5).

[4] 唐青林.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EB/OL]..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5篇

公民因私事出国,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口证明;2?出境事由证明;3?本人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

“出境事由证明”是指:

(1)出境探亲访友的,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是指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或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

归侨、侨眷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_的证明(如受理申请的机关掌握归侨、侨眷的身份情况,也可以免交_的证明),60岁以上的公民,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人公民,以及出国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请人,免交亲友的邀请信的亲友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2)出国旅游(含个人出国旅游和参加旅行团出国旅游)。个人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

(3)出国留学(含自费出国留学和公派留学)。个人联系的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接收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通过合法中介机构联系的出国留学,需提交入学通知书或该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

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4)出国定居。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领使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其中后者须提交亲友在拟前往国定居的证明。

(5)出国就业(含个人应聘就业、劳务出国、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出国就业)。个人应聘就业,须提交前往国的聘请、聘用单位或者雇主的雇佣、聘用证明。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申请人出国劳务的证明。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申请人出国劳务的证明。

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6)出国从事商务等其他非法公务活动,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单位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等。具体要求是:?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业、事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14周岁的儿童,需提交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出国的证明,免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6篇

一、注册会计师犯罪类型及特征

根据《刑法》第229条规定,对注册会计师依法惩处所设置的罪名有两类: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一)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特征

l.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在这些中介组织机构中具

有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如注册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等。在我国,不允许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以个人名义执业,都是以所在中介组织名义执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是由中介组织的领导人员决定,所得利益也为单位所有,构成单位犯罪。如果注册会计师私自执业,在有关报告书上偷盖公章,则是个人犯罪,有关中介组织不构成犯罪。

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提供的有关资产评估、验资、审计等证明文件与被审计对象的客观实际不符而仍然提供这些内容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明知被服务对象要其出具的是虚假证明文件而有意提供的。本罪中的故意只要求对自己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是明知的即可,至于是否明知其所审验的文件材料是虚假的,不影响犯罪成立,犯罪动机如何亦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某注册会计师明知对方净资产只有1000万元,但却为其出具了净资产5000万元的审计报告,这就是一种故意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秩序。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介服务机构扮演了及其重要的角色。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离不开现行 企业 制度的建立及 现代 经济组织的规范活动,如果中介组织及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不仅背离了中介组织的公正性,更为严重的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及国家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虚假中介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它包括两个具体要素:第一,必须有提供虚假中介证明文件的行为。虚假证明文件是指内容虚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包括:对国有企业资产故意低价评估;对发起人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足而故意证明其已出资或者足额出资;明知公司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而不予指明,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会导致股东、债权人、社会公众产生重大误解而仍做出无保留的审计报告等等。只要行为人将含有上述虚假内容成分的证明文件提供给使用人;等等。至于虚假的文件是否已对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社会公众产生危害,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第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何谓“情节严重”, 法律 无明确规定,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理论界亦对此看法不一。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我们认为,认定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从数额方面看,认定的虚假资本或者股本数额特别巨大;从后果方面看,中介组织出具的虚假证明文件,给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和其他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从次数方面看,多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从性质方面看,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向他人索取或者非法授受他人财物。

(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特征

本罪的主体与客体均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相同,不再赘述。此处仅分析其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特征。

1.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因自己严重不负责任,出具了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而造成了严重后果。对于审计业务而言,当审计结论与实际不符时,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过失”,要看注册会计师对虚假结果是否“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如果注册会计师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的虚假之处,其在虚假审计报

告上就有过失。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它包含三个要素:第一,严重不负责任。中介组织人员不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严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如果中介组织人员严格履行了有关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仍然过失提供了内容严重失实的证明文件,则不构成本罪。第二,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所谓重大失实是指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重大出入,而不是一般文字差错或者细节上的瑕疵。第三,造成了严重后果。指由于出具内容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而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二、认定注册会计师犯罪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认定

根据本罪特征,结合司法实践,本罪的认定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第一,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只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而不能以犯罪论处。第二,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而提供了与事实略有不符的证明文件,则不构成犯罪。

(二)注册会计师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认定

根据本罪特征,结合司法实践,本罪的认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第一,从结果上区分。本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讲,只要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可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没有造成后果,或造成的后果并不严重,即不构成本罪。第二,从主观方面区分。本罪是过失犯,中介组织人员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的行为必须出于过

失,才可能构成本罪;如果中介组织人员主观上没有过失,就不够成犯罪。

(三)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区别

l.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是故意,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后者是过失,主观上严重不负责任,出具文件有重大过失。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即是犯罪;后者是结果犯,即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严重后果是严重情节之一,严重情节除严重后果外,还包括其他情节。

3.犯罪要件方面不同。前者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即使内容无重大失实,只要情节严重(如屡次提供),可构成犯罪;后者的证明文件必须是内容重大失实。

三、注册 会计 师犯罪的防范

1.严格执行专业准则。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故意欺诈或过失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具体来说,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守《

2.健全质量控制制度。质量管理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如果质量控制不严,很有可能因某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证明报告而导致整个会计师事务所遭受法律诉讼。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严密 科学 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切实落实到每个人、每个部门和每项业务上,加强逐级复核力度,以降低执业风险,最

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审计犯罪行为。

3.改革事务所体制。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往往受行政干预及外界影响而导致虚假报告。实质上的非独立性,正是中介组织的审计违规和犯罪赖以滋生的土壤。因此,从事中介职业的人员,应积极完成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的脱钩改制,为避免行政干预,预防审计犯罪创造外部条件。

4.转变审计服务观念。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殊性,即从客户手中获得劳务报酬而又要对整个报表使用者负责的这种方式,造成了付费与受惠阶层的分离,这就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了两难境地。如果坚持原则,可能得罪付费的客户管理阶层,从而有失去客户的潜在风险,而与客户妥协,又可能要对整个报表使用者负法律责任。我国已发生的审计违规和犯罪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是注册会计师因注重客户利益,满足客户的不合理要求造成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将主要服务于客户的观念,转变到社会公众利益上,以减

少审计犯罪。

5.加强职业道德 教育 。由于注册会计师队伍中一些不良风气的存在,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问题,以及某些注册会计师为个人谋取私利而不惜铤而走险的问题等,是造成当前虚假报告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减少审计违规和犯罪行为,就要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

6.保持应有职业谨慎。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任务必须具备两个起码的要讲:科学的审计程序与职业判断力。在审计准则中,审计程序通常规定的非常明确,但它不可能解决在特定单位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不足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因此,注册会计师在选择有关程序或者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别时,必须始终保持“职业谨慎”,以“适当的关注”在每一个环节上作出谨慎的职业判断。这是司法实践中,法官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的重要依据之一。“执业谨慎”应根据特定时期、特定地域的情况来解释。如在我国新旧体制的过渡时期, 企业 短期投机心态浓厚,假证明、假凭证、假报表等情况非常普遍。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业务时,就必须提高对财务报表中的舞弊、欺诈或其他错误的警觉性,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审计要求的每一步程序。否则,我们就很难说注册会计师保持了职业谨慎,对错弊给予了“适当”的关注。

7.熟悉客户业务性质。在许多案件中,注册会计师之所以未能发现错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不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情况及被审计单位的业务。不熟悉被审计单位的 经济 业务和中产经营实务,仅局限于有关的会计资料,就可能发现不了某些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某单位审计时,必须熟悉该单位的业务性质,特别是那些专业性非常强的单位,这是有效防止“过失”的重要方法之一。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7篇

________________学校:

兹证明______大学______学院______专业______同学,从______年______月起在我单位上班。

特此证明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8篇

论文关键词 律师业务 公证 公证部门

一、公证业务范围拓展的局限性

(一)公证的服务深度限制了公证业务范围的拓展

公证部门在办理公证时习惯于按部就班的操作,对新生事物的接纳及吸收的速度较慢,在办证过程中习惯于办理那些平时经常接触并办理过的公证项目,而在遇到新的公证业务时显得不知所措。即使在办理一些普通的公证业务时也只是按程序式的办理,走一趟程序,把公证书做好送达给当事人就结束了,不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服务。笔者认为,律师之所以在许多法律事务上走在公证的前面,在对当事人的服务深度方面是一条重要原因。公证能否学习一下其他服务行业,在证前、证中、证后做好更多的服务?尤其是在出证送达以后能否加以更多的关注?在这一方面西方一些国家的公证事务所就做的比较好。如法国公证事务所为了有效地预防纠纷,法国公证人日益认识到提前介入当事人法律事务的必要性,他们积极为当事人代办有关纳税、登记等法律事务,参与商业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制作各种法律文书,以及担任法律顾问等。在我们看来这些事务基本上都属于律师的业务范围,公证也能做吗?在法国,公证人的职责不仅是证明或确认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更主要的是要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律办事。

(二)公证机构的定性限制了公证业务范围的拓展

我国的公证部门在改制之前从属于司法行政机关,具有一定的行政性质,业务范围的拓展及相关管理均依靠上级单位,期望法定公证事项越多越好,所以对公证新业务的拓展力度也有限。在《_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颁布实施后,给公证机构的定性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出发点主要是考虑公证的公益性,这就是说公证人的法律服务承担着很多的社会责任,也会容易产生很多执业风险,也就导致了有些公证人不愿去“节外生枝”,对一些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陌生事项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此一些可以办理的公证事项也一律不办。但《公证法》设置此规定不是去限制公证业务的发展或不允许公证收费,而是让公证行为更加规范,更好地去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收费也主要是在于补充相应的付出,所以不能因为开拓新业务产生的风险而固步自封。

二、公证证婚的社会需求性和现实意义

(一)公证证婚的社会需求性

证婚在世界各地均有存在,但在证婚人的选择上却有不同,西方有些国家是以神父来作为证婚人,香港早些时候就实行了律师证婚,我国大陆地区主要是以双方的单位领导或亲朋好友来作为证婚人。但是正如上述报纸中所报道,我们所参加的或遇到的婚礼中证婚人所致证婚词基本上都成为对新郎或新娘的夸奖或恭维,与证婚所要证明的内容有比较大的出入。在现代年轻人超前的思维模式和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下,公证证婚可谓适时而生,既适应时代的潮流,又满足了社会的需求。

(二)公证证婚的现实意义

1.中国的历史习俗在民间流传悠久,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在对结婚的认识上许多地方是以是否举行结婚典礼来判断,而对是否进行了法定登记并不在意,由此也可能会产生相当大的隐患。因为男女双方在举行结婚典礼后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产生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我国自一九九四年二月就已不承认事实婚姻,在未进行法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能算是非法同居。若以后男女双方感情不和却不能以离婚的形式来解除关系,在此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以及所生子女等问题也很难得到好的解决;再有农村所盛行的“亲上家亲”即表兄妹、堂兄妹之间的婚姻关系以及未达法定婚龄等未经法定登记所产生的婚姻关系也大量存在,同样有着很大的后患。在公证介入的情况下,通过严格的审查、必要的监督等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稳定当事人的夫妻关系,预防由此产生的社会纠纷,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

2.在我国大陆地区男女双方经过法定结婚登记就已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其举行结婚典礼的主要目的是对社会及亲朋好友的一种公示,宣告二人结为夫妻。如果在典礼现场引入公证机制,通过公证人现场宣读公证词,宣告二人结为夫妻。因公证书所具有的严肃性使其公示意义更为深远,在对双方夫妻关系的维护和保障方面也具有重要的影响。我国台湾地区有许多人在结婚时直接到公证部门在公证人的主持下办理登记,对证明其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均具有良好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效果。

三、公证证婚的可行性

(一)从法理上来探讨其可行性

在进行证婚是否可以公证的探讨中,许多人认为不可以进行公证的理由是:第一,公证的业务范围内没有对此有具体的规定;第二,结婚方面属于民政部门主管的事务,公证不宜“插手”。但笔者认为,首先,《公证法》第十一条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公证事项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有“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证婚可以归属于“婚姻状况”证明。比如我们可以对未婚声明、夫妻关系等予以证明,未婚声明原本应归纳于声明类公证,虽然未婚声明公证不对其婚姻状况作实质性证明,但其公信力也广为认可。其次,在第一款第十一项写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可以办理公证。这一条款属于一个兜底条款,即对前面条款未能穷尽列举的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事项的概括性规定,对于这些公证申请事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公证的,只要符合真实合法原则,公证机构都可以办理。再者,我们对照一下公证的受理条件:(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范围。由此可以看出,证婚符合公证的受理条件,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是否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呢?显然也没有。所以,证婚也可以纳入公证的业务范围。对于第二条反对意见,笔者认为证婚公证不违反《_婚姻法》关于结婚法定登记的规定。首先证婚公证的前提条件是已经经过民政部门的法定登记;其次,证婚公证主要是针对结婚典礼现场的证婚仪式,而不是主要针对其婚姻关系登记的合法性。证婚不属于民政部门主管的事务,所以,证婚公证与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证明并不冲突,因为其证明的主要对象不同,所以证婚公证也并不是多此一举。

(二)从现实上来探讨其可行性

证婚在我国由来已久,潜在的业务量众多。每年结婚登记者何止成千上万,而按照中国民间的传统习俗,许多地方都以是否举行结婚典礼来判断是否成婚,而证婚正是结婚典礼上的重要一环,证婚,即本文所指公证证明的对象,其主要内容恰恰就是证明婚姻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说明男女双方是否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否自愿结婚以及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等。就此来看,公证证婚既符合了公证的证明对象,又满足了现实生活的需要。

四、公证证明比律师证明的优越性

(一)公证的效力之一就是“证据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法律规定了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也会直接减少其他人对于公证当事人以及申办公证事项的各种疑虑,相对于律师证明而言更具有可信性。

(二)公证机构的性质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

公证机构是证明机构,公证证明区别于其他证明形式之处在于公证证明是特定的主体通过特定的程序对特定的事项进行证明并产生特定效力的证明活动。笔者在对此说明的理解认为,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特定的主体”和“特定效力”方面:(1)公证机构为国家授权的证明机构,相对于律师的“私人证明”,其所具有的中立性和公信力要更深入人心。(2)公证书是具有司法文书的性质,而其他书证是不具有这一性质的;公证从其受理审查到出证程序上都有严格的法定要求,所出具的公证书不论从形式上还是从证词表述上都更规范、更严谨。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9篇

兹有______大学___学院___届毕业生______,学号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入我单位工作,我公司有意向在其毕业后录用其为正式员工。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毕业生姓名: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0篇

暂住证目前已停用,开始实行居住证办理。外地户口需要携带相关文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去申请办理居住证,该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1篇

1、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4、试用期的长短有规定

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在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超过)

六个月

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往往会约定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的约定只有针对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为无效约定,不受法律的保护。

6、劳动者应当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何认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作出具体规定,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总裁学习网认为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因此,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时,应当认真阅读,知晓内容后再签字。否则,容易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7、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扣押劳动者的证件;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建议大家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都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为大意签下了陷阱合同。

在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一定要十分谨慎的,需要仔细的检查条款中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对于保险等有明确的规定。另外,我们在进行撰写就业证明原件的时候,也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来进行撰写的,而且,一定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2篇

______学院:

贵院_____届_____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____,自20___年___月___日起在我单位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薪:______元;单位规模:______人;是否专业对口:是()、否();

单位性质:军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社会团体();

单位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非企业();

单位所在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单位所在行业: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请在对应括号内打“√”。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3篇

经研究,同意接收(录用、聘用)贵校201届(专科、高技、中专、)

专业毕业生___________(男、女)到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特此证明。

(单位性质:机关□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等教育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金融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

(签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4篇

____银行信用卡中心:

兹证明________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已联系在本单位工作____年。该职工目前在我单位______部门担任______职务,近一年内在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元整)。该职工身体状况________(良好,差)。

本单位承诺本证明是真实的,正确的,仅限于申请办理中信银行信用卡事宜,不负责其欠款责任。

特此证明!

____

____年__月_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5篇

本人姓名______,属于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乡(镇)______村委会农村居民户,身份证码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未就业。与配偶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一(子M女),现申请按男方未就业配偶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本人提供情况真实有效。特此说明。

说明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6篇

申请领取或换发《失业证》的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

(二)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换证只需提供《手册》,但《手册》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且清楚)。

(三)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四)经审核录入电脑后打印《失业证》,贴上持证人照片后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和照片骑缝钢印。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1999年1月22日_颁发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其次是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证办理流程: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7篇

第二条凡迁入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公安机关是本市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口迁移、管理等工作。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条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市就业的,可“先落户、后就业”;

(二)入学前户口在本省的大中专毕业生暂未就业的,可持报到证将户口落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三年仍未就业的,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三)入学前户口在本市市区及市辖县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毕业后暂未就业非农业户口的,可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农业户口的,可将户口落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三年仍未就业的,须将户口迁入原户口所在地,按自愿的原则可落为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第五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申报户口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毕业分配报到证复印件;

(三)人事等部门录用证明复印件及用人单位的落户证明;

(四)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毕业院校所在地户籍证明。

第六条被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聘用,且在我市有住房,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本市急缺的技术工种和特殊工种人员),具有高级职业技能资格的工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申报户口需向_门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聘用合同复印件;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五)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第八条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且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无工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第九条本省外州县单位和国家、省直行业单位在本市购建住宅出售给职工的,其无工作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条符合本规定第八、九条规定的,申报户口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购房发票、商品房所有权证书;

(二)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三)婚姻证明;

(四)配偶无工作证明。

第十一条因投资经商、创办企业、纳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一)在本市投资办企业的外商,一次性投资10万美元的,如本人不办理,可允许一名公司工作人员办理户口记;

(二)在市区一次性投资50万元、在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城南新区)一次性投资30万元、在本市市辖县一次性投资20万元的,项目开工或开业后,引资单位出具证明,且有固定住所的,本人、无工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三)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2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4万元以上的,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投资者、无工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申报户口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投资证明、项目开工开业证明或_;

(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三)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四)婚姻证明;

(五)房屋所有权证;

(六)配偶无工作证明。

第十三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一)夫妻两地分居,投靠配偶的;

(二)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或随母;

(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身边无子女,来宁投靠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五)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被收养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儿和孤儿。

第十四条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申报户口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婚姻证明;

(二)户籍证明、出生证;

(三)父母投靠子女需出具当地乡(镇)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四)父母双亡投靠直系亲属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孤儿证明;

(五)收养的,需出具民政部门的收养证;寄养的,需出具寄养协议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第十五条其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一)离退休后来本市定居且在市区有固定住所的干部、工人及其不在职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

(三)由上级批准安置在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退役干部及其无工作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申报户口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离(退)休证;

(二)民政、人事部门安置手续;

(三)房屋产权证明;

(四)配偶无工作证明;

(五)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第十七条符合随军条件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八条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申报户口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任职命令及家属随军报告表;

(二)配偶无工作证明;

(三)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四)婚姻证明。

第十九条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我市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和留学生,凭_护照或入境证件,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8篇

编号:

学生 ____性别___ __年__月至__年__月在本校____专业__学习,修完__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电话:

院校名称: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第 号…………………………

毕 业 证 丢 失 证 明

编号:

学生 ____性别___ __年__月至__年__月在本校____专业__学习,修完__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电话:

院校名称: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第一、毕业证丢失,很麻烦,但是千万不能依照你以前的复印件办-假-证,正确的做法是_明书。

第二、写一份申请_明的申请书,说明你是那一年毕业的什么专业的学生,不慎将毕业证书丢失请求办理。

第三、到学校的档案室或者是你本人的人事档案里面将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出来。

第四,拿身份证、成绩表复印件、照片2张(2彩)、申请书到你的学校的教务处申请。

一般2个月就可以拿到。

毕业生证明兹证明xxx是我校xxxx年我校xxx专业xxx学习方式,其中层次为xx,学业xx年的毕业生.其毕业时间为xxxx年xx月.由于xx原因,毕业证正在办理之中.特此证明.兹证明xxx是我校xxxx年我校xxx专业xxx学习方式,其中层次为xx,学业xx年的毕业生.

其毕业时间为xxxx年xx月.

由于xx原因,毕业证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证明 ...

历届毕业生,由于各种原因遗失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可以向学校教务处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必须附下列材料:

1、本人申请

2、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或介绍信 。

3、本人当年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发放存根复印件。

5、须交两张半身二寸、一张半身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样板:

证 明

xxx系xxx学校学生。自x年x月在本校学习,并于x年x月顺利毕业。

特此证明!

xxx校 xxx

兹证明×××同学(身份证号:××××××××××××××××××)于2xx-x年9月至2xx-x年7月在我校计算机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毕业证号:XX14580,特此证明。

东南大学

2xx-x年11月20日

x年x月x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19篇

一、注册会计师犯罪类型及特征

根据《刑法》第229条规定,对注册会计师依法惩处所设置的罪名有两类: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一)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特征

l.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在这些中介组织机构中具

有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如注册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等。在我国,不允许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以个人名义执业,都是以所在中介组织名义执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是由中介组织的领导人员决定,所得利益也为单位所有,构成单位犯罪。如果注册会计师私自执业,在有关报告书上偷盖公章,则是个人犯罪,有关中介组织不构成犯罪。

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提供的有关资产评估、验资、审计等证明文件与被审计对象的客观实际不符而仍然提供这些内容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明知被服务对象要其出具的是虚假证明文件而有意提供的。本罪中的故意只要求对自己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是明知的即可,至于是否明知其所审验的文件材料是虚假的,不影响犯罪成立,犯罪动机如何亦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某注册会计师明知对方净资产只有1000万元,但却为其出具了净资产5000万元的审计报告,这就是一种故意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秩序。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介服务机构扮演了及其重要的角色。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离不开现行企业制度的建立及现代经济组织的规范活动,如果中介组织及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不仅背离了中介组织的公正性,更为严重的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及国家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虚假中介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它包括两个具体要素:第一,必须有提供虚假中介证明文件的行为。虚假证明文件是指内容虚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包括:对国有企业资产故意低价评估;对发起人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足而故意证明其已出资或者足额出资;明知公司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而不予指明,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会导致股东、债权人、社会公众产生重大误解而仍做出无保留的审计报告等等。只要行为人将含有上述虚假内容成分的证明文件提供给使用人;等等。至于虚假的文件是否已对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社会公众产生危害,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第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何谓“情节严重”,法律无明确规定,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理论界亦对此看法不一。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我们认为,认定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从数额方面看,认定的虚假资本或者股本数额特别巨大;从后果方面看,中介组织出具的虚假证明文件,给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和其他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从次数方面看,多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从性质方面看,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向他人索取或者非法授受他人财物。

(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特征

本罪的主体与客体均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相同,不再赘述。此处仅分析其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特征。

1.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因自己严重不负责任,出具了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而造成了严重后果。对于审计业务而言,当审计结论与实际不符时,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过失”,要看注册会计师对虚假结果是否“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如果注册会计师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的虚假之处,其在虚假审计报告上就有过失。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它包含三个要素:第一,严重不负责任。中介组织人员不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严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如果中介组织人员严格履行了有关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仍然过失提供了内容严重失实的证明文件,则不构成本罪。第二,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所谓重大失实是指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重大出入,而不是一般文字差错或者细节上的瑕疵。第三,造成了严重后果。指由于出具内容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而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二、认定注册会计师犯罪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认定

根据本罪特征,结合司法实践,本罪的认定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第一,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只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而不能以犯罪论处。第二,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而提供了与事实略有不符的证明文件,则不构成犯罪。

(二)注册会计师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认定

根据本罪特征,结合司法实践,本罪的认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第一,从结果上区分。本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讲,只要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可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没有造成后果,或造成的后果并不严重,即不构成本罪。第二,从主观方面区分。本罪是过失犯,中介组织人员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的行为必须出于过失,才可能构成本罪;如果中介组织人员主观上没有过失,就不够成犯罪。

(三)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区别

l.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是故意,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后者是过失,主观上严重不负责任,出具文件有重大过失。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即是犯罪;后者是结果犯,即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严重后果是严重情节之一,严重情节除严重后果外,还包括其他情节。

3.犯罪要件方面不同。前者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即使内容无重大失实,只要情节严重(如屡次提供),可构成犯罪;后者的证明文件必须是内容重大失实。

三、注册会计师犯罪的防范

1.严格执行专业准则。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故意欺诈或过失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具体来说,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从理论上讲,注册会计师严格执行了专业准则,得出的应当是真实的结果。因此,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准则的各项规定及其操作办法,严格依据专业标准的要求执行业务,出具报告,就能有效地避免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报告或在法律诉讼中保护注册会计师。

2.健全质量控制制度。质量管理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如果质量控制不严,很有可能因某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证明报告而导致整个会计师事务所遭受法律诉讼。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切实落实到每个人、每个部门和每项业务上,加强逐级复核力度,以降低执业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审计犯罪行为。

3.改革事务所体制。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往往受行政干预及外界影响而导致虚假报告。实质上的非独立性,正是中介组织的审计违规和犯罪赖以滋生的土壤。因此,从事中介职业的人员,应积极完成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的脱钩改制,为避免行政干预,预防审计犯罪创造外部条件。

4.转变审计服务观念。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殊性,即从客户手中获得劳务报酬而又要对整个报表使用者负责的这种方式,造成了付费与受惠阶层的分离,这就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了两难境地。如果坚持原则,可能得罪付费的客户管理阶层,从而有失去客户的潜在风险,而与客户妥协,又可能要对整个报表使用者负法律责任。我国已发生的审计违规和犯罪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是注册会计师因注重客户利益,满足客户的不合理要求造成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将主要服务于客户的观念,转变到社会公众利益上,以减少审计犯罪。

5.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由于注册会计师队伍中一些不良风气的存在,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问题,以及某些注册会计师为个人谋取私利而不惜铤而走险的问题等,是造成当前虚假报告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减少审计违规和犯罪行为,就要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

6.保持应有职业谨慎。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任务必须具备两个起码的要讲:科学的审计程序与职业判断力。在审计准则中,审计程序通常规定的非常明确,但它不可能解决在特定单位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不足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因此,注册会计师在选择有关程序或者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别时,必须始终保持“职业谨慎”,以“适当的关注”在每一个环节上作出谨慎的职业判断。这是司法实践中,法官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的重要依据之一。“执业谨慎”应根据特定时期、特定地域的情况来解释。如在我国新旧体制的过渡时期,企业短期投机心态浓厚,假证明、假凭证、假报表等情况非常普遍。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业务时,就必须提高对财务报表中的舞弊、欺诈或其他错误的警觉性,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审计要求的每一步程序。否则,我们就很难说注册会计师保持了职业谨慎,对错弊给予了“适当”的关注。

7.熟悉客户业务性质。在许多案件中,注册会计师之所以未能发现错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不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情况及被审计单位的业务。不熟悉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和中产经营实务,仅局限于有关的会计资料,就可能发现不了某些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某单位审计时,必须熟悉该单位的业务性质,特别是那些专业性非常强的单位,这是有效防止“过失”的重要方法之一。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0篇

居住证明现在似乎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项证明,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本地户口的居住证明和外地户口人居住证明。现在就说下居住证明怎么开。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农村户口

1、到村委会找村支书

2、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

3、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城市户口

1、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

2、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

3、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怎么开?

1、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

2、准备两张白底照片(1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5、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居住证明范文

兹证明我辖区居民________,现居住____________(街,路)_____号_____栋____单元____室.

特此证明!

XXXX社区居委会

年 月 日

北京居住证明怎么开

工作居住证,又称“绿卡”,是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地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实施人才柔性引进战略,对国内符合条件来本地区发展的人才颁发的一种证件。持《工作居住证》者,在子女入托上学、购房、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都享有市民待遇。最早也叫工作寄住证、人才寄居证等。1999年6月24日北京市《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在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就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办理工作寄住证,享有有关待遇。申请条件包括: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一)单位注册:

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_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1篇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在我单位工作XX年,职务为XXXX,岗位为XXXX,工作性质为(正式制;合同制;临时制;其他),职称为XXXX,该员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无)。

其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

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XXXX元。

填表人签字:XXX

证明单位(盖公章)

单位营业执照编号:

单位办公地址:

本单位承诺该职工的收入证明真实。

本收入证明仅限于该职工办理贷记卡用途,我公司并不对该职工使用贷记卡可能造成的欠款承担任何责任。

填表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2篇

兹证明___(____年10月15日出生)自____年4月进入我单位工作。担任我单位的`市场部设计工作,主要负责市场部网站推广,网站设计和每日运营维护中的推广工作,根据市场策划需求,收集资料,负责活动站内站外设计策划,跟踪活动项目进度,对项目调整进行及时有效调整修正。入职以来,___对待工作认真积极,能够妥善完成其职责内的工作。

特此证明!

证明人:

____年__月_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3篇

____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兹有你院______届____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在校学号:___________),被我单位录用,特此证明!

(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4篇

一、发放范围和对象

(一)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尚未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1)国有企业下岗人员是指国有企业中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

(2)国有企业失业人员是指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单位性质为国有企业,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是指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人员。

3.城镇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及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1)城镇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是指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单位性质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因企业关闭破产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人员;

(2)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中,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下岗职工:

①成立于20世纪70、80年代;

②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

③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

④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

⑤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以下简称低保人员),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失业一年以上;

(3)持有《怀远县失业职工登记证》或《失业职工自谋职业证明》。

5.干部随调家属,乡镇机构改革中分流人员。

(二)《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

1.企业内部退休、退养人员;

2.属于上述5类下岗失业人员范围,但在_国发〔**〕36号文下发(**年11月9日)前已通过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招收等途径实现再就业的人员;

3.低保人员中没有办理《怀远县失业职工登记证》的人员;

4.不属于5类下岗失业人员范围的其他人员。

(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名册由有关部门提供或出具相关证明。

(四)对属于发放《再就业优惠证》范围,且户籍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到我县的外地下岗失业人员,可凭原企业(或经当地政府批准设立的原企业留守机构)出具的身份证明,经原户籍所在地_门核实后,在新户籍关系所在地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五)《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发放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二、申领发放程序

《再就业优惠证》按照个人申请、逐级审核、统一办理的原则申领发放。凡符合《再就业优惠证》申领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时,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区工作站)、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乡镇服务中心)填写《怀远县〈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以下简称《申领表》)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就业状况确认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其**年11月9日前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并由工商部门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然后到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鉴别其养老保险缴费主体(即单位缴费、协保缴费、个人缴费),确认其是否被用人单位招用就业。

(二)初审

申请人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已经确认尚未就业的《申领表》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应严格按政策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结束初审。

乡镇服务中心初审合格的在本乡镇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社区工作站初审合格的须报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复核。

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后到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不能发证的,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应向申请人说明。

应送交的有关材料如下:

1.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应提供《怀远县失业职工登记证》;

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应提供《国有企业在中心下岗证明》;

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应提供《一次性安置协议书》;

4.厂办大集体企业国有下岗职工应提供县_门统一印制并由所在企业验证的《厂办集体企业职工下岗证明》;

5.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应提供《怀远县失业职工登记证》或《一次性安置协议书》;

6.低保人员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怀远县失业职工登记证》或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失业职工自谋职业证明》和县低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7.干部随调家属应提供县办出具的证明,乡镇机构分流人员应提供县级以上编制部门出具的分流证明。

(三)复核

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接到社区工作站报送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复核结束,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本办事处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核。

(四)审核

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乡镇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审核结束,审核合格的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核准。

(五)核准发放

县劳动就业管理局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发放工作,将制作好的《再就业优惠证》逐级返还发放给申请人。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做出说明。

三、日常管理

(一)《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发放应坚持自愿、免费、公开、公正的原则。受理、审核和发证机构应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于不符合发放条件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二)《再就业优惠证》由省_门统一印制,实名制发放,属地管理。中央和省属企业符合《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由所在地_门核发和管理。

(三)《再就业优惠证》在全省范围内适用,持《再就业优惠证》跨地区就业的人员,凭证享受就业地税费减免政策,其它政策仍由《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地按规定负责落实。下岗失业人员或用人单位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时,应区分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招用等两种情况。从事个体经营的,由税务、工商等相应机构工作人员在其《再就业优惠证》的规定栏目内记录享受扶持政策的事项、期限,并加盖公章;对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集中将《再就业优惠证》报送税务等相应工作机构,由税务等相应工作机构在《再就业优惠证》规定栏目内记录享受扶持政策的事项、期限,并加盖公章。

(四)户籍和社会保险关系由外地转移到本县,且持有省内其它城市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应到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登记,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应在其《再就业优惠证》的第二页“编号”下方签注,签注的内容为“X年X月X日由XX市迁入”,并送县_门盖章确认后,享受我县再就业优惠政策。

(五)在本县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户籍在县内迁移的,持证人员应到户籍迁出地和迁入地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登记,迁出地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应开具《怀远县下岗失业人员转移通知》,由转移人员到迁入地区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办理迁入登记手续,相关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应在其《再就业优惠证》的第二页“编号”下方分别签注“X年X月X日从XX社区(乡镇)迁出、迁入”,并及时报增或报减。

(六)县_门指导各乡镇、办事处、社区对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按照一人一表的要求建立台帐,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七)持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再就业优惠证》由本人保管。用人单位录用下岗失业人员符合享受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应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收集起来,按有关程序申请享受扶持政策。用人单位享受扶持政策期间,《再就业优惠证》由用人单位保管,如用人单位解除与下岗失业人员劳动关系的,应及时将其《再就业优惠证》报送税务等相应工作机构,以记录下岗失业人员截止被解除月份已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

(八)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扶持政策再就业后,正在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应停发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险金;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要重新核定其家庭收入情况。

(九)《再就业优惠证》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相关部门也不再提供发证证明。

四、年审

《再就业优惠证》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审验一次,无年审记录自行作废。

(一)年审时间和年审范围

年审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年审范围为本年度前领取的所有《再就业优惠证》。

(二)年审内容

1.持证人是否仍具备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条件。凡持证人员死亡、退休、内退(养)、参军或升学的,《再就业优惠证》均应收回作废。

2.持证人身份变化情况。主要是指持证人员是否由下岗转为失业人员、协保人员等。

3.有无涂改、伪造《再就业优惠证》的行为。

4.有无转借《再就业优惠证》的行为。

5.持证人员培训、就业意愿及就业状况。

6.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

(三)年审办法

1.年审由县就业服务机构和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2.审验结束后,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将年审结果统计上报,对审验不合格、未年审的《再就业优惠证》,应从统计数据中核减。

3.凡年审不合格的《再就业优惠证》由社区工作站(乡镇服务中心)收回,并逐级上交到县就业服务机构。

五、监督检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5篇

兹证明 同志现从事 工作,累计满 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盖章

经办人: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XX学校:

贵校XX系XX专业XXX、XXX等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XX部门实习工作,各方面表现优秀。特长证明。

XX公司(章)

XX年XX月XX日

公司证明格式

员工工作及收入证明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 章: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XXXX公司 ...盖 章: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6篇

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将破坏国家的经济秩序,并损害每一位投资人的长远利益。“红光实业案”、“琼民源案”及最近的“银广夏事件”和湖北立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活力28”、“幸福实业”的虚假报告等,都与会计信息的虚假密切相连,给中国会计市场带来的教训极为深刻,也促使我们有必要对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及其防范进行探讨。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确认,故本文主要从《刑法》的角度,对注册会计师犯罪所涉及到的有关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一、注册会计师犯罪类型及特征根据《刑法》第229条规定,对注册会计师依法惩处所设置的罪名有两类: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一)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特征l.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在这些中介组织机构中具有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如注册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等。在我国,不允许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以个人名义执业,都是以所在中介组织名义执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是由中介组织的领导人员决定,所得利益也为单位所有,构成单位犯罪。如果注册会计师私自执业,在有关报告书上偷盖公章,则是个人犯罪,有关中介组织不构成犯罪。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提供的有关资产评估、验资、审计等证明文件与被审计对象的客观实际不符而仍然提供这些内容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明知被服务对象要其出具的是虚假证明文件而有意提供的。本罪中的故意只要求对自己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是明知的即可,至于是否明知其所审验的文件材料是虚假的,不影响犯罪成立,犯罪动机如何亦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某注册会计师明知对方净资产只有1000万元,但却为其出具了净资产5000万元的审计报告,这就是一种故意行为。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秩序。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介服务机构扮演了及其重要的角色。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离不开现行企业制度的建立及现代经济组织的规范活动,如果中介组织及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不仅背离了中介组织的公正性,更为严重的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及国家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秩序。4.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虚假中介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它包括两个具体要素:第一,必须有提供虚假中介证明文件的行为。虚假证明文件是指内容虚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包括:对国有企业资产故意低价评估;对发起人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足而故意证明其已出资或者足额出资;明知公司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而不予指明,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会导致股东、债权人、社会公众产生重大误解而仍做出无保留的审计报告等等。只要行为人将含有上述虚假内容成分的证明文件提供给使用人;等等。至于虚假的文件是否已对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社会公众产生危害,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第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何谓“情节严重”,法律无明确规定,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理论界亦对此看法不一。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我们认为,认定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从数额方面看,认定的虚假资本或者股本数额特别巨大;从后果方面看,中介组织出具的虚假证明文件,给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和其他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从次数方面看,多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从性质方面看,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向他人索取或者非法授受他人财物。(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特征本罪的主体与客体均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相同,不再赘述。此处仅分析其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特征。1.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因自己严重不负责任,出具了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而造成了严重后果。对于审计业务而言,当审计结论与实际不符时,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过失”,要看注册会计师对虚假结果是否“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如果注册会计师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的虚假之处,其在虚假审计报告上就有过失。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它包含三个要素:第一,严重不负责任。中介组织人员不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严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如果中介组织人员严格履行了有关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仍然过失提供了内容严重失实的证明文件,则不构成本罪。第二,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所谓重大失实是指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重大出入,而不是一般文字差错或者细节上的瑕疵。第三,造成了严重后果。指由于出具内容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而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二、认定注册会计师犯罪应注意的问题(一)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认定根据本罪特征,结合司法实践,本罪的认定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第一,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只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而不能以犯罪论处。第二,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而提供了与事实略有不符的证明文件,则不构成犯罪。(二)注册会计师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认定根据本罪特征,结合司法实践,本罪的认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第一,从结果上区分。本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讲,只要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可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没有造成后果,或造成的后果并不严重,即不构成本罪。第二,从主观方面区分。本罪是过失犯,中介组织人员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的行为必须出于过失,才可能构成本罪;如果中介组织人员主观上没有过失,就不够成犯罪。(三)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区别l.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是故意,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后者是过失,主观上严重不负责任,出具文件有重大过失。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即是犯罪;后者是结果犯,即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严重后果是严重情节之一,严重情节除严重后果外,还包括其他情节。3.犯罪要件方面不同。前者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即使内容无重大失实,只要情节严重(如屡次提供),可构成犯罪;后者的证明文件必须是内容重大失实。三、注册会计师犯罪的防范1.严格执行专业准则。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故意欺诈或过失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具体来说,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从理论上讲,注册会计师严格执行了专业准则,得出的应当是真实的结果。因此,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准则的各项规定及其操作办法,严格依据专业标准的要求执行业务,出具报告,就能有效地避免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报告或在法律诉讼中保护注册会计师。2.健全质量控制制度。质量管理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如果质量控制不严,很有可能因某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证明报告而导致整个会计师事务所遭受法律诉讼。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切实落实到每个人、每个部门和每项业务上,加强逐级复核力度,以降低执业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审计犯罪行为。3.改革事务所体制。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往往受行政干预及外界影响而导致虚假报告。实质上的非独立性,正是中介组织的审计违规和犯罪赖以滋生的土壤。因此,从事中介职业的人员,应积极完成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的脱钩改制,为避免行政干预,预防审计犯罪创造外部条件。4.转变审计服务观念。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殊性,即从客户手中获得劳务报酬而又要对整个报表使用者负责的这种方式,造成了付费与受惠阶层的分离,这就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了两难境地。如果坚持原则,可能得罪付费的客户管理阶层,从而有失去客户的潜在风险,而与客户妥协,又可能要对整个报表使用者负法律责任。我国已发生的审计违规和犯罪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是注册会计师因注重客户利益,满足客户的不合理要求造成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将主要服务于客户的观念,转变到社会公众利益上,以减少审计犯罪。5.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由于注册会计师队伍中一些不良风气的存在,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问题,以及某些注册会计师为个人谋取私利而不惜铤而走险的问题等,是造成当前虚假报告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减少审计违规和犯罪行为,就要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6.保持应有职业谨慎。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任务必须具备两个起码的要讲:科学的审计程序与职业判断力。在审计准则中,审计程序通常规定的非常明确,但它不可能解决在特定单位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不足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因此,注册会计师在选择有关程序或者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别时,必须始终保持“职业谨慎”,以“适当的关注”在每一个环节上作出谨慎的职业判断。这是司法实践中,法官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的重要依据之一。“执业谨慎”应根据特定时期、特定地域的情况来解释。如在我国新旧体制的过渡时期,企业短期投机心态浓厚,假证明、假凭证、假报表等情况非常普遍。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业务时,就必须提高对财务报表中的舞弊、欺诈或其他错误的警觉性,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审计要求的每一步程序。否则,我们就很难说注册会计师保持了职业谨慎,对错弊给予了“适当”的关注。7.熟悉客户业务性质。在许多案件中,注册会计师之所以未能发现错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不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情况及被审计单位的业务。不熟悉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和中产经营实务,仅局限于有关的会计资料,就可能发现不了某些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某单位审计时,必须熟悉该单位的业务性质,特别是那些专业性非常强的单位,这是有效防止“过失”的重要方法之一。8.提高审计技术水平。注册会计师虽然谨慎执业,但由于技能有限终有不到之处,而使出具报告失实。如在运用抽样法时,因样本范围和样本个数的选定问题可能导致审计报告不能反映出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实质而出现“失实”行为。因此,注册会计师应提高审计技能,减少审计“过失”。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7篇

兹证明_________先生,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工作人员,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在我单位已工作_________年。目前在我单位___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____职务。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8篇

兹有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于________年__月__日至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大学生就业基地(/或者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部门实习)。

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有效地帮助了_________作了_____________。(/可选)

特此证明。

_________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或者________公司)(盖章)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29篇

单位:

身份证号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

家庭住址

该同志 年 月 日起在我社区或劳动力管理站管理下,从事 ,连续工作已有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收入均为 元。

社区或劳动力管理站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社区或劳动管理站(盖章)

社区或劳动力管理站地址:

社区或劳动力管理站电话:

备注:此证明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伪造,责任自负。

扩展阅读:就业证明办理流程

【缴费机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33

出具灵活就业证明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

所需资料:

1、《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劳务协议等就业证明。

办理程序:

1、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

2、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3、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

4、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一、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有什么用?

灵活就业证明只用于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率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作为毕业生派遣、迁移户口和转寄档案的依据。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0篇

交通银行__支行:

兹证明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本单位_________(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_____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_________职务.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________,身体状况_________.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单位在承诺以上情况是正确属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证明

人事部负责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1篇

兹证明__先生,身份证号码为__,系我单位工作人员,自______年__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在我单位已工作__年。目前在我单位__部门担任___职务;近一年度该员工税后月均收入人民币____年,学历为___毕业,目前其在我单位担任__职业。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元,(大写:___元整)。该职工身体状况__(良好、差)。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__年_月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2篇

应届生上海户口积分细则一、申办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xx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xx年5月10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除外)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凡申请直接落户的毕业生,相关受理机构将对其在学期间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核查。凡发现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的《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须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

(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表中所涉及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1.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体育学类(一级学科)和艺术学门类的本科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可免于提交。

2.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毕业研究生及艺术学门类、体育学类、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七)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

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20xx年6月30日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全国性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以上奖项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

(八)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非法人企业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

3.上年度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九)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

(十)在本市出资创办企业(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公司注册成立时间应不晚于20xx年5月31日;

2.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创业情况报告》及20xx年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

年度内连续3个月所创办企业为员工(包括毕业生本人)缴纳社保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如毕业生本人因户籍原因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其本人未在沪缴纳社保的证明;

年度内连续3个月所创办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复印件(验原件);

5.所创办企业营业场所情况的相关材料:如属自购房,须提交自购房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如属租房,须提交租赁房屋产权证和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6.所创办企业营业场所缴纳的公用事业费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包括水电、通信、物业账单等。

(十一)其他材料: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生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之一:

⑴毕业生为博士毕业生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⑶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结婚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

⑷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⑸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⑹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结婚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

⑺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三、申报流程

(一)初审机构须在20xx年5月10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初审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二)用人单位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初审机构。

(三)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工作专员带好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相应初审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四)相关初审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受理。

(五)如用人单位尚无相对应初审机构的,可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携相关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期限

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受理时间至20xx年12月20日(以上均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五、审核依据

依据《20xx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评定。20xx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

六、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二)申办材料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3篇

兹有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学生,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我公司实习。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再盖上个公章就OK了)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4篇

_____:

兹有_____学校_____专业____年毕业学生________,于_____年____月与_____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该毕业生就业单位的名称为__________,单位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市_____县_____区_____(镇、乡)_____村,属于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该毕业生从事_____工作,工作性质为_____。在接收单位服务年限为____年(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学生签字: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5篇

________________校(院):

经研究,同意接收(录用、聘用)贵校__________届(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毕业生__________(男、女)到我单位__________岗位工作,特此证明。

(单位性质:机关□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金融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

(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接收单位具体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事部门负责人: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确认意见: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本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辅导员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院(系)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院(系)(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校(院)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6篇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同意与 学校 专业 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姓名)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委托贵中心为其办理人事。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应届毕业生“进杭落户”须知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办事流程

1、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单位,可先办理人事手续,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委托书》,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3、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持鉴证后的就业协议到学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4、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5、办理报到落户。从每年度7月份开始,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网人事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相关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办理报到落户所需的材料

1、落户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

①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还清助学贷款等原因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②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④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

⑤一张一寸照片。

(2)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移证;

③一张一寸照片;

2、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或亲戚家需提供的材料

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亲戚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亲戚家的户口本、同意落户证明,到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取得省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省内生源的非在职的 30周岁以下的本专科未婚应届毕业生

(一)办事流程

1、领取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到相关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领取,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领取)。

2、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单位,应先办理人事手续,再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4、培养单位盖章确认。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盖章确认,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盖章确认。

5、领取报到证。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6、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网人事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报到证于毕业半年内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7、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8、报市公安局审批。毕业生持相关落户所需的材料报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持经审核同意后的材料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9、开具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10、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办理。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二)落户所需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6、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7、《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可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8、身份证复印件;

9、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并提供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落户在亲戚家的,由亲戚家户主出具,并提供亲戚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上述内容是根据杭州市对XX届毕业生进杭(萧山、余杭区除外)落户相关政策制定的,供XX届毕业生参考。如落户政策有调整,我们将及时在浙江人才网进行公告,请随时关注。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7篇

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就业协议遗失证明。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就业时一定要签署就业协议书。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收应是人(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确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产。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大型企业集团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 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 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 人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就业协议书 - 注意问题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2、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协议

毕业生凭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交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证明《就业协议遗失证明》。此程序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量采用示范条款。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应在内容上必须明确。

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确认。

5、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 承担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书 - 协议解除

单方解除

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以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属违约行为。单方依法或以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 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解除

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 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须征求学校同意。

就业协议书 - 违约责任

l、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

就业协议

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 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8篇

一、银行承担出具虚假验资证明责任的抗辩

当银行受到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或验资证明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应当从下列几个方面寻找事由,对抗、辩解或否认对方的诉讼请求,以延缓、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

(一)构成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要件。银行在出具虚假资信证明民事案件中的责任一般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从法理上讲,构成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一般应当同时具备四个要件:一是存在损害事实;二是实施了违法行为;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四是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银行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或虚假资金证明肯定是违法的,但与债务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却不一定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对此,有的法官仅以银行出具的验资证明或资金证明不实导致企业注册进入市场,即从市场准入的角度,认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的某一具体纠纷或损失与验资不实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有失公正。再说,一个注册资金不实的企业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的资产规模可能变的相当大,其利润也可能早就足以补足注册资金。另外,债权人的损失也可能是由其自身过错或违约、投资失误,甚至被债务人诈骗造成的。

(二)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先后顺序。现在,有些当事人一打官司就查帐,查账就要拖银行,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笔者认为对因公司注册虚假出资引发的赔偿案件,应当在符合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承担赔偿责任的顺序:第一,应当追究债务人的履约责任;第二,在债务人已资不抵债,经清算或破产等法定程序证明其确实不具有清偿债务能力时,若债务人公司的出资人(或开办单位)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注册资金不实的,出资人应当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若债务人公司的出资人已经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向其他债权人承担了全部责任的,不能再让出资人重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验资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出具验资报告的银行)的责任应属于出资人责任的范畴,是对债务人公司的出资人的补充责任;第四,仅为验资机构出具入资凭证或资金证明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债权人、债务人公司、出资人都不直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根据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才具有证明效力,而银行出具的入资凭证或资金证明仅为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提供依据,不能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依据。当验资机构因此承担了赔偿责任时,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银行才能对验资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有范围限定。验资机构或银行应当对公司债务在验资报告不实部分或者虚假资金证明金额以内,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而不能承担无限责任。另外,出资者的出资方式依法可以是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资产。银行充其量也只能对货币资金出具对帐单等企业注册的入资凭证或资金证明,当然也就不应对其他方式出资承担不实责任。至于公司注册登记后又抽逃资金的,金融机构依法不应承担退出验资手续费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四)不应直接追加、越级追加及直接执行银行。有的法院未经实体审理判决,就直接追加出具不实验资报告或不实资金证明的银行为被执行人,这样完全剥夺了银行的诉讼权利,特别是抗辩与上诉的权利,显然是不公平的。有的法院直接追加出具不实资金证明银行的上级银行为当事人也是违法的,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时,与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纠纷引起民事诉讼时,应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而不应以其总行作为诉讼主体。有的法院越级对被执行银行的上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逐级变更其上级机构为被执行人的规定。有的法官不先执行具有一定偿债能力的债务人,直接执行有关银行,混淆了此类案件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

(五)验资机构违规验资。根据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在验资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并对其提出的验资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注册会计师在验证被查验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时,除应当对记录投资来源及留存收益等的有关凭证、帐目和其他文件进行检验外,还应当对这些投资和权益所形成的资产以及与形成全部资产的有关的负债项目,分别进行检验,以确认所有者权益额的真实性。当验资机构明知或依照执业准则应当知道出资人故意提供虚假、有瑕疵材料或有其他欺诈行为,或委托人示意注册会计师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或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但未能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仍然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属于违规验资,应自负法律责任。

(六)伪造“虚假资信证明”或虚构债务纠纷。有时对方提交的“虚假资信证明”为虚假,其对获取证明的经过就往往很难举证,而银行对此依法不负举证责任。在此类案件中,银行要仔细分析对方提供的虚假“虚假资信证明”。一般情况下,虚假“虚假资信证明”的内容不全,如没有收件人抬头,落款处无单位名称或单位名称与所盖印章的印文不符,落款时间有问题,其文字既非银行书写又非银行打印等。再如虚假“虚假资信证明”上的印章,往往既不是银行的资金证明专用章,也不是银行的行政公章,而是其他不相关的业务专用章,根本就不具有资金证明作用。还有的咨询公司对出资人承诺“只要你给我的钱到位,我保证帮你把验资报告拿出来”,帮助出资股东涂改金额、变造银行进帐单,伪造银行证明文件。此外,有的当事人为转嫁商业风险,利用此类诉讼复杂、执行银行方便、执行法官急于结案的心理等特点,恶意串通,虚构债务纠纷,再通过所谓的“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执行最便于执行的银行。

(七)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资信证明违法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事前未经授权或超越权以企业名义进行职务范围外的活动,除企业法人追认或者知道不予制止的外,由行为人自己负责。其他人明知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未经未经授权或超越权而仍与之进行经济交往造成损失的,无权要求行为人所在单位承担责任。他人明知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犯罪而仍与之往来的,无权要求企业法人对其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银行工作人员因越权、违规、违法犯罪出具虚假资信证明给他人所造成经济损失,受损失人有过错而银行无过错时,银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虚假验资行为的危害效力因企业年检而中断。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年检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而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等事项,是工商登记主管机关主要审查的内容。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交或出具虚假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证明文件的行为,都规定了包括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内的相应处罚措施。因此,虚假验资或为验资出具不实资金证明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误导效力在债务人办理工商年检后即可中断。

(九)超过诉讼时效或执行期限。债权人在时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时超过了法定执行期限的,依法就无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当然也不能执行债务人公司的出资人和为出资人验资机构,更谈不上执行出具不实资金证明的银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债务人的法人资格则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消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即进行公告,即应推定债权人知道债务人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关商务合同因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丧失履行主体随之终止。商务合同终止后,债权人即应开始主张权利,即可认定债权人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应由此起算。

二、利用虚假验资证明责任保全银行信贷资产

贷款银行在、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或保证人的案件中,经常发现借款企业或保证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几千万元注册资金不真实,更有甚者经司法审计发现实收资本竟为零的情况。既然普通债权人能够向虚假出资者、虚假验资者或为虚假验资出具不实资信证明的银行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作为最大债权人的贷款银行也应当高高举起法律武器,组织专门力量,通过诉讼手段,根据案情依法追究虚假出资者、虚假验资者或为虚假验资出具不实资金证明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以保全银行信贷资产。

(一)追究借款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虚假出资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二)追究借款人公司出资担保人的代偿责任。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而企业注册“资金担保”,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申请登记时出具的保证被担保人(申请登记企业)资金真实性的文件。担保人承担因被担保人资金不实而产生的保证责任。

(三)追究借款人公司出资人(股东)抽逃资金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抽逃注册资金的,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四)追究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的赔偿责任。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39篇

东城区编办:

(此处填写申请设立登记事业单位名称)为(此处填写主管部门名称)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此处填写“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现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其开办资金(此处填写金额 )万元,由(此处填写主管部门名称)拨款投入,资金证明格式。(此处填写申请设立登记事业单位名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此处填写主管部门名称)将监督其(财务自行管理、单独开户的事业单位此处填写“设置独立帐号”,财务由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此处填写“设置独立的会计账目”),保障其资金独立,并保证其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和独立支配权。

特此证明

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__年,学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目前其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___职业。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该职工身体状况____(良好、差)。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证明格式《资金证明格式》。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哪个银行都可以开,最好是四大国有银行(中农工建)。

开资金证明的前提是存款冻结至少3个月,事后想要解除资金冻结,必须向银行归还资金证明(开了几份资金证明就必须归还几份)。

如果只是因为过签证的话,完全可以将资金冻结时间缩短一点(签证不会收你的资金证明),签证一过就可向银行归还资金证明,要求解除冻结,方便以后出国使用。

但是如果因为国外院校的申请要求递交资金证明(这个资金证明是不归还的),就没办法提前解除冻结,只能等到期再取钱了。

劳动力就业证明 第40篇

xxx:

兹证明xxx是我公司员工,在xxx部门任xxx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xxxx元。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本单位承诺以上情况是正确属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证明。

盖章: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