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供用电合同(热门18篇)

时间:2023-11-16 16:02:31 作者:admin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1篇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需方向供方采购以下设备用于____________供电工程,具体条款如下:

一、规格型号、厂家、单位、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

总价(元)___________

合计金额人民币(含税):¥___________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产品按图纸、技术协议和相关国家标准执行,产品出厂前,均按国家规定的检测规程进行出厂试验,可以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本合同设备自签订合同且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_________天生产制造完成。

2、交货地点:需方工地安装地点,具体地点为________ 。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四、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正常使用情况下,自供方交货之日起,按国标产品质量免费三包(包修、包换、包退)_______个月。

五、标的物所有权

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清全部货款起转移,如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供方所有;但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卸车后,货物的安全风险由需方负责。

六、产品变更:合同签订后,需方对原设计图纸要求有变更的,或对产品规格型号、技术标准等有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供方,因变更给供方增加的材料、工时、及损耗等费用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所增加的金额由需方按本合同付款条款支付给供方,同时交货时间应当顺延。

七、检验标准

由当地供电局按附后图纸和中国南方电网标准检验。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国标及出厂证明配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发货前付清全款。

十、违约责任:如供方未能按时交货(因不可抗因素及需方未按合同付款的情况除外),造成需方未能正常送电的,迟交货的`自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实际到货之日止,每延误一天,供方按需方已付款的千分之______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需方没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天则应按应付未付货款的千分之_____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十一、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需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2篇

供电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_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______________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_____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六、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份,供、用方各执一份,副本送银行、工商局(所)各一份备案。

供电方:______________(盖章

)用电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3篇

供电方:

用电方:

因用电方 原因, 需临时搭线用电, 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

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

二、临时用电期限:自20 ___年__月__日 时至20 ___年__月__日 时止;

三、用电性质: ,执行电价为:____ 元/度;

四、用电方用电负荷: ;电能表计为:

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

3、临时建筑楼面浇注:结算电费 = 楼面面积× 度/平方米(单位面积用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六、用电方用电前须向供电方预交电费____ 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产权分界点

产权分界点为用电方临时搭线与供电方低压线路临时搭接点处,搭接点至用电方电力线路及设施属用电方资产;搭接点以上至变压器线路及设施属供电方资产。

八、安全责任

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用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供电方:

用电方:

20 ___年__月__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4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_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根据甲方“ 施工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文件”约定和乙方对应答文件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框架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施工概况

(一) 项目名称: ;

(二) 施工地址: 境内的自有通信基站和传输机房的交流电故障抢修、交流电线路迁改、转交流电改直交流电等。

(三)施工方式:

(1)施工方提供施工及相关服务;

(2) 等主要维修材料由维修需求方根据公司集采相关规定进行集采。

(四)框架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一年;

(五)单个维修施工订单施工工期:自接到甲方维修施工订单之日起 20日内完工。

第二条: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暂定框架合同总金额为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 ;其中不含税金额:____¥ 元,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税额: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 ;最终实际发生的采购金额不突破框架合同总金额。

(二)维修施工费结算依据

1.定额依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国能电力【20__】123号)

2.材料价格依据:框架合同签订之日前 天 市造价部门发布的材料动态价。

(三)维修施工费折扣(含材料费): ____%。维修施工协调费用包含在维修施工费内。乙方为甲方代支的相关费用和安全生产费不进行折扣。

(四)维修施工费结算公式:甲方应支付的单笔订单维修施工费(含乙供材料费)=按照维修施工费结算依据应计取的单笔订单维修施工费用*____%。

(五)单笔订单的安全生产费按照单笔订单维修施工费的 %取定,安全生产费在开工前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支付。维修完工后,安全生产费根据实际发生的维修施工费按照取费标准据实结算。

(六)开户、报装由承包方负责办理,承包方办理开户、报装手续费用,据实结算。

(七)决算方式:维修施工完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场验收,确认工作量,经甲方委托审计并经甲乙双方确认。

(八)乙方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编制维修施工决算表,如乙方所报送的决算金额超出审计后金额的10%,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施工费中扣除)。审计费用以甲方省公司招标价格为准。

(九)甲方将乙方送审资料递交甲方指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出来10日内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确认,如乙方对于审计结果有异议,却无法在7日内找出相关证明材料,将视同乙方认可。

(十)发票开具要求

1.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订单结算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2. 乙方在甲方支付订单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以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义务仍按框架协议约定履行。

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 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约定税率不符,造成买方不能抵扣或少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约定税款金额或少抵扣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卖方未按买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标志齐全。

(二)拉线坑宜设防沉层。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棒与拉线盘应垂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部分的长度应为500~700mm。拉线坑应有斜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后夯实。拉线的制作和安装符合标准,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杂物应清除完毕。

(三)验收标准:达到以下标准合格要求

50168-20__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50169-20__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0173-20__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50217-20__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5219-20__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

5221-20__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第四条:安全要求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确保维修施工工艺、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质量、消防标准,如因乙方维修施工工艺不合格、使用材料不符合标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维修实施过程中,如需在维修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应按消防管理机构相关要求,进行报备或审批,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在维修实施过程中,应规范施工,确保电路部分不存在私拉乱接、电路超负荷等导致电气电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第五条:材料供应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维修施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对于部分隐蔽材料必须由甲方派代表现场检验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付款

(一)甲方通过采购订单发起施工通知,乙方凭采购订单安排维修施工。

(二)单笔订单完成验收,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证书,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5%;

(三)单笔订单维修施工验收合格,进入质保期,质保一年后,支付审计结算金额剩余的5%尾款。

(四)甲乙双方帐户:

甲方名称: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乙方名称:

户 名:

帐 号:

开 户 行:

地 址:

(五)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维修项目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施工工期

(一)单个维修施工订单工期: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完工。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预算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维修施工款扣完为止;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完工的,则工期顺延。

(三)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顺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四)施工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维修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乙方自负责任。

第八条:保修事项

(一)单个采购订单维修施工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从单个订单维修施工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

(二)保修期内,甲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日内维修完毕;对因甲方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解除合同方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二)保修期内乙方维修不及时的,乙方按每次1000元赔偿甲方违约金。

(三)乙方使用材料不符合比选文件或甲乙双方认可的规格、质量,在维修施工中每发现一处按1000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改造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实际发生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有效期一年。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施工安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递交至甲方处的比选应答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5篇

供电方:____,简称甲方

用电方:____,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_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用电地址:

用电类别:____,用电容量鷎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线路 配电变压器以 相伏电压向乙方供电。

三、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 在 处, 属于乙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甲方,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四、用电计量

1、根据乙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能表 只和 型安培电能表只,电流互感器 /5 只,该电能表及互感器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有管理权的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执行。

2、甲方按每月7-10日抄表,次月1-5日向乙方收取电费。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发票到甲方查实,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收费标准有质疑时,可向价格管理部门投诉,若确属甲方执行标准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

3、安装在乙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乙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乙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乙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如用电方不能按期完清电费,供电方在约定用电方交费期的最后一日的次日上午10时为中止供电时间,无须另行通知。

5、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电费违约金,电费违约金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相关规定计算。乙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交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

6、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供用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7、乙方有自备电源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与电网闭锁,不得向甲方电网倒送电源,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安全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办理。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期满后双方若无争议,可继续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有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 ___年__月__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6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_______,有完善的电网系统。

乙方为_______企业,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供、用电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电地点:_____________

2、乙方受电容量:___________千伏安,新增变压器一台。

3、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企业生产终止。

4、乙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均应向甲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乙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甲方应根据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停止用电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将电费结清。

6、乙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甲方可不供电。

7、乙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8、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乙方共同做好对乙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9、乙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甲方应督促、检查、帮助乙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10、乙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措施,推广有效的节约经验。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12、甲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7篇

甲方:

乙方:

为明确供电企业(简称甲方)和自备电源用电客户(简称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国家_《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及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供电方式、安装地点及产权分界

1、甲方从主供电源 、备用电源 。

2、乙方自备电源容量: 千瓦,安装地点: 。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分界点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执行。

二、 自备电源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1、甲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电源。

2、乙方的低压自备电源应采用双投刀闸切换电源,也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切换电源时,不允许有合环和并列的可能。

3、乙方的高压自备电源,电源侧的断路器,应尽量采用机械联锁装置,如开关柜距离过远,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应保证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误合环的可能;在进户终端杆装置隔离刀闸,该刀闸操作权属供电方。

4、双电源投入运行时,必须先做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乙方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从事有可能导致相位变化的工作、配电室(箱)主接线发生变化、主变压器更换或大修后在重新投运时也必须作核相工作。

5、不允许高低压双电源并列运行的,必须在电源开关或刀闸上装设可靠的联锁装置。

6、经甲方调度部门同意二回高压电源同时向乙方供电,其变压器低压侧应各自分开线路供电,严禁合环运行;同时严禁低压侧使用临时线作为互为备用电源。

7、乙方自备电源不得并入电网运行(自备电厂另有规定),如需同时使用供电方电源及自备电源时,电气结线应各自分开,不得并接。

8、乙方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双电源管理相关规定及调度协议内容、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

9、乙方不得并列低压双路电源;用户有自备发电机者,其自备电源与电网连接处必须装设双投刀闸,或使用电气闭锁。

10、乙方装设的自备发电机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未经审批私自投运自备发电机,一经发现甲方可责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线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第6款进行处理。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用户供电。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自备电源的运行使用情况有权进行检查,对安全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乙方对其所有的自备电源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和误动作发生。

3、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自备电源设备(含保护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停止供电。

4、乙方误操作或其设备缺陷,使自备电源电力向甲方电网送电导致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自备电源只能作为停电时的应急措施,自发自供,不得将自备电源的电力向自身以外供电;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供出电源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处理。

6、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用电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电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应按相应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 ___年__月__日起至 ___年__月__日止。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8篇

合同编号:________

用电人:___________

供电人: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人)和居民用电户(以下简称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民法典》、《_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容量和性质

1.用电地址:________。

2.用电容量:________千瓦。

3.用电性质:居民生活用电。

用电人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用电、向上述用电地址外转供电力,不得超过上述容量用电。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以交流50赫兹、电压口220伏口380伏电源向用电人连续供电。

三、计量装置

□单相智能电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

四、用电计量

1.用电计量装置须经合法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后方可配置使用,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是用电人电费结算的依据。

2.供电人应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

3.用电人认为供电人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人提出校验申请,在用电人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人应在7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电人。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还应按规定退补电费。

用电人如不愿向供电人申请电能表检验或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校验,供电人应予以配合。校验申请方应先行垫付校验费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校验费用由校验申请方承担,如不合格,由供电人承担校验费用并换装用电计量装置,但能证明因用电人使用、保管不当除外。

4.以下情形计量失准时,供电人、用电人按下列方式确定差额电量并退、补电费,但差额电量未确定前,用电人应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1)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人正常月份的用电量的平均值,确定计费电量差额。

五、电价

供电人按规定收取电费和随电征收的各项政府性附加费用,不得违规收费。执行政府电价主管部门制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用电人可选择执行以下第_种电价,并按电价政策规定调整。

1.居民生活电价

2.居民生活分时电价

六、抄表和结算

1.供电人安排抄表周期为________,抄表例日为________。实际抄表例日以抄表通知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2.供电人按照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按抄表周期与用电人结算电费。

3.用电人可采取现金、委托银行代扣、自助交费及充值卡付费等方式,应当在抄表和

电费结算当(次)月________日前向供电人足额交纳电费。

采用预付电费方式付费的用电人,根据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计费提示功能或手机短信提示功能等,随时检查充值余额,在预付电费使用完毕前及时付费,以保证持续用电。

七、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___________(见附图)。分界点电源侧电

力设施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电力设施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八、用电安全和保障

1.供电人应按规定提供连续电力供应服务;因故需停止供电时,应按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或公告,但因紧急避险、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情况除外。

2.用电人因欠费停止供电的`,供电人在用电人交清电费后24小时内应恢复供电。

3.用电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等开关电器,并负责运行维护,以保障用电安全。

九、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用电人需要增加、减少用电容量,变更户名、改变用电性质、另行选择(分类/分时)电价、迀移用电地址、移动表位、过户等,应先行结清所欠电费,再与供电人依法办理变更手续;需要解除合同的,应依法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合同未作变更的,不得擅自实施。

十、违约责任

1.供电人

(1)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供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3)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居民家用电器损坏,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用电人

(1)未按约定期限足额缴纳电费,应继续交付,并自逾期之日至交付日,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支付电费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欠电费的30%。经供电人催缴仍不交付的,供电人可按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2)发生《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第101条所列违约用电行为、窃电行为,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可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

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供用电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未另行签订协议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电人:____(签章) 用电人: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日 时间:___年___月__日

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图A、B为:单户架空方式进户、单户电缆方式进户)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9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乙方工程生活用水、电的需要,经与甲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提供自来水及电源节点,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在指定的电网、水网接点处向乙方提供方便,乙方接通水、电时自己装置水表、电表;

二、安装水表及电表后,乙方不可私自换表,如发现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

三、水、电接通后,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四、水、电付款方式:每月25日抄表一次,按读数在月底前付清水电费。

自来水价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元吨、电费为:度,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安装、使用用电设施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范,确保安全用电、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友好协商。

七、订立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工程完工后,乙方承担全部应付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付押金。

如乙方在施工中用电用水有违规行为,甲方一旦查到,按已用读数双倍补偿并拒退押金,

八、以上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10篇

甲方:

乙方:

据双方协议,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及屋内所有傢俬(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付拾万元(¥元)。第二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傢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_____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贰万元整(¥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11篇

用电人:

供电人:

根据《_民法典》、《_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双方就居民生活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用电人用电地址

市(州) 县(市、区) 镇(乡)街道(村) 号 幢 单元室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以交流低压220380伏电源向用电人单电源连续供电。

三、计量装置

普通电能表费控智能电能表

四、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

(一)计量装置为普通电能表

1、供电人以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的普通电能表记录的抄见电量为依据,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向用电人定期结算电费。

2、供电人实行单双月抄表,用电人于抄表之日起十日内在供电人指定的地点交付电费。

(二)计量装置为费控智能电能表

用电人向费控智能电能表配置的专用充值购电卡中充值,供电人以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的费控智能电能表记录的电量为依据,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由费控智能电能表内置计费系统自动实时结算用电人电费。

五、供电人权利义务

(一)按照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收取电费,并在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调整时,按规定执行。

(二)对使用普通电能表的用电人逾期未交付电费,经催告用电人仍未交付的,供电人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对使用费控智能电能表的用电人,当费控智能电能表充值余额为零时,费控智能电能表的自动断电功能将自动中止供电。

(三)对违章用电、窃电及其他违约用电行为有权制止,依法追收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并中止供电。

(四)供电人发现用电人计量装置有问题或故障时,供电人对该计量装置进行免费检验,如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则按规定向用电人补收少交的电费或退回多收的电费。

(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用电人提供连续电力供应服务。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按照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六)在供电设施发生故障时,供电人在国家规定时限或服务承诺时限内组织检修。

(七)使用普通电能表因欠费停止供电的,供电人在用电人交清电费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供电的,向用电人说明原因并按用电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使用费控智能电能表的,在用电人提供自身信息完备、准确的情况下,供电人通过费控智能电能表提示功能、手机短信提示功能等,在充值余额小于50元时,提示用电人及时充值。

(八)在营业场所公告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提供客户须知资料。

(九)根据用电人实际交付电费金额出具电费发票。

(十)按国家规定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检验和维护。

六、用电人权利义务

(一)有权对供电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二)用电人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双方共同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校验,用电人预付校验费。经校验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电人承担校验费;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供电人承担校验费,同时按规定向用电人补收少交的电费或退回多收的电费。

(三)费控智能电能表用户终止用电并按规定程序办完销户手续后,可到所属区域的供电营业厅退取费控智能电能表或充值购电卡中的余额。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居民生活用电性质用电。

(五)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电变更、中止或终止业务。

(六)计量装置为普通电能表的,依照用电量和电价及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在约定期限内到供电人指定地点全额交付电费;计量装置为费控智能电能表的,根据费控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计费提示功能,及时充值购电。妥善使用和保管充值购电卡,并承担充值购电卡损坏、遗失而引起的相关后果。

(七)不自行引入或供出电源。

(八)发现计量装置有异常时,及时通知供电人。

(九)为供电人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的'检验和维护提供协助和方便。

七、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及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一)安装在用电人受电点的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为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见附件:《居民生活用电登记表》供电线路产权分界示意图),为本合同所述的履行供用电义务的地点。

(二)以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为界

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之后,由用电人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之前,由产权设施所有者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由供电人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八、合同变更与解除

用电人变更、解除合同的,结清电费及其他费用后,向供电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九、违约及其他责任

(一)用电人擅自改变用电性质、转供电或引入电源,擅自移动、开启、拆封电能计量装置的,用电人依法补交差额电费,并承担违约使用电费。

(二)用电人有窃电行为的,按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对窃电行为,供电人可制止并当场中止供电。

(三)使用普通电能表的用电人逾期未足额交付电费的,供电人除追补欠费外,还可向用电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0/0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

(四)用电人交清欠费,供电人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恢复供电的,供电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供电量对应电费总额的10/00向用电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未供电量按用电人前6个月平均用电量计算。

(五)供电人、用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电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免责事由

供电人、用电人受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等因素的影响,且该影响足以导致任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约定义务,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免除责任。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上述情况的,不免除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经供用电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办理完毕销户手续时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电人(盖章):用电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时间:__年__月__日时间:__年__月__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12篇

为了明确电力客户(以下简称用电方)与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用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根据用电方自愿申请,供电方同意向用电方提供用电类别为居民生活用电、供电容量为_______千瓦、______相______线、额定频率为50赫兹、额定电压为______伏的电力。

2、本合同所指电价系国家定价。用电方可选择执行以下一种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用电方按规定交纳电能计量装置改造费_____元,供电方负责安装峰谷分时计量电能表。自装表接电之日起,用电方一年内不得变更峰谷用电。满一年后,用电方如要求变更为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的,应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按规定办理变更用电手续,但用电方交纳的'峰谷电价电能计量装置改造费不再退回,供电方也不再向用电方收取其他费用。

3、供电方按国家规定装设用电计量装置,该装置安装在用电方,其记录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用电方应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如发现封印损坏或脱落应及时通知供电方,供电方应及时维修和处理。用电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容量范围内用电,因用电方原因造成用电计量装置损坏的,由用电方按电力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赔偿。

4、用电方认为供电方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方提出校验申请。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则校验费用由用电方负担;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则校验费由供电方负担。用电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在15天内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用电方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5、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私自转供电、私自改变用电性质、私自引入其他电源,以及私自迁址、更动用电计量装置等均属违约用电,应对由此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和电(气)器火灾等事故承担责任,供电方将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用电方私自开启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绕表用电和其他致使用电计量装置失准的行为均属窃电行为,供电方将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供电方实行定期抄表,按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用电方应在通知的期限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逾期不缴清电费的,用电方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经供电方催缴,用电方仍未付清所欠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方依法中止供电。用电方一旦付清所欠电费和违约金,供电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供电。

8、计费电能表的出线端处为双方产权分界点,依此点指向供电电源侧的线路、电能表等配电设施均属供电方所有,计费电能表的出线端处指向用电侧的线路及防触、漏电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俗称漏电保护器)等用电设施均属用电方所有。双方按其产权归属,各自承担运行维护等责任。

9、供电方应保证供电质量。用电方应安全用电,并装设漏电保护器。因供电方电力运行事故造成家用电器损坏的,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10、本合同在供电方装表接电后生效,其他未及事宜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办理。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供电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13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______________)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_____________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______________元计算。

二、工龄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年零___个月。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甲乙双方自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协议事项: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14篇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为了保证国家计划顺利地执行,明确供用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合同法》、《全国供用电规则》和有关的法规,以及国家计划,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赫,电压为下列额定值的电力。

序号 受电点地址 受电电压值(伏)

, 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国家计划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商定年、月、日供应电力的数量,见附表一。

第三条 用电方使用电力的时间为:

高峰时间: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低谷时间: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特殊设备用电时间: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第四条 供电的质量

1.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和用电方受电点在系统中的位置,商定受电点的受电电压为:

a.受电点______,受电电压______伏;

b.受电点______,受电电压______伏;

c.受电点______,受电电压______伏。

如变配电设备、系统运行方式和受电位置变动时应相应修订受电电压值。

2.根据用电方月平均率因数,受电点的供电电压与合同受电电压比较,允许变动的幅度为:

用电方月平均功率因数 供电电压允许变动的幅度

以上 ±5%

~ ±7%

~ ±8%

以下 ±10%

在电力设备检修或系统在非正常情况下运行,用电方受电点供电电压允许变动的'幅度经上列再增加5%。

3.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的三相交流电源的频率允许变动的幅度为:

用电时间超合同用电比例 允许变动幅度(赫)

高 峰 时±5%以下±

+5%以上±

低 谷 时

在系统主力电厂故障时,频率允许变动的幅度为±1赫,但故障延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4.供电方在用电方受电点的高次谐波电流值和用电方在受电点注入电网的高次谐波电流值应低于水利电力部《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极限值和允许值。

有冲击负荷的用电方,当冲击负荷已影响其他用户电压质量时,用电方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五条 用电方每月向供电方支付所用电力的电费。有关的电度计量、电价、电费结算、电费支付方式均按有关规定或按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协议办理。

第六条 供电方违约的经济责任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供电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注:免责条款)

(1)超过设计能力而承受的台风、暴风、覆冰、水灾、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正当理由,并事先通知用电方的限电。如,因排除险情,处理事故,检修设备等的限电;对超过计划用电的限电;计划检修并在七天前通知用电方的限电;因执行国家命令而对用电方的限电等。不承担违约责任。

(3)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他电源仍可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不属违约,不承担责任。

(4)非供电方的责任,如用户的过错,鸟害、人为破坏等。不承担责任。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供电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运行、操作、检修、试验等过程中,因缺乏经验、疏忽、违反规程等造成的过错。

(2)非供电方责任引起,而因供电方处理不当造成事故扩大部分的过错。

(3)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在指挥、调度等方面处理不当造成的过错。

3.无正当理由对用电方限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量,并给予赔偿。赔偿按少供的电力、电量分别计算,少供一度电按电度电价三倍赔偿,少供一千瓦按元赔偿。

少供的电量按限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月份或正常用电一定天数内每小时的平均用电量与限电时间内每小时计划电量之差乘以限电小时数求得。

4.供电方责任造成用电方断电时,供电方应按断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和电度电费的五倍(单一制为四倍)给予赔偿。

断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按断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月份或正常用电一定天数内每小时平均用电量乘以断电小时求得。

断电责任的分析,以供电方事故记录为依据,并适用水利电力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5.供电电压和频率变动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时,供电方应按质量不合格累计时间内所用电量乘以用电方当月平均电价的百分之二十给予赔偿。

第七条 用电方违约的经济责任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用电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注:免责条款)

(1)超过设计能力而承受的台风、暴风、覆冰、水灾、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合同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有特殊原因,超负荷或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用电。事先通知并征得供电方同意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由用电方责任引起,但因供电方处理不当造成的扩大部分的过错,不承担违约责任。

(4)非用电方的责任。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用电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生产,检修和电气运行过程中,因缺乏经验、疏忽、违反规程等造成的过错;

(2)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在指挥、调度上的过错;

(3)因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电压或频率变动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时的过错。

3.无特殊原因,超出合同规定的电力数量用电时,事后应扣还超用的电量,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超用的电力和电量分别计算。每超用一度电,按电度电价三倍偿付违约金,每超用一千瓦按元偿付违约金。

4.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断电或导致供电方对其他用户限电、断电时,用电方按供电方对外限电、断电时间内少供电量,乘以受害方电度电费五倍给予赔偿。

少供电量按断电(或限电)前后的负荷差(千瓦数)乘以断电(或限电)小时数求得。

5.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质量不合格时,供电方不负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如导致其他用户供电质量不合格时,用电方应按第六条5款的规定给受害方赔偿。

第八条 电度计量以供电方装设的电度计量装置的记定为准。

供电电压、频率变动超出允许幅度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自动记录仪表为准,如无上述设备时,经双方协商也可用其他办法认定。

第九条 本合同有关供用电的其他事项,按《全国供用电规则》处理。

第十条 合同执行情况每月考核、结算一次。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一份,电力分配机关一份。

供 电 方 用 电 方

法定代表签名: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名: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年__月__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15篇

用电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乙方提出用电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供电。为了明确供用双方责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遵守港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供应用电设备为2台电焊机。

2、电源由铁路边配电箱直接提供,本着计划、节约、安全用电的规定,乙方如有改变用电容量,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入使用,否则以违章用电处理,甲方单方有权中止供电。

3、甲乙双方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甲方以配电箱进线为界,乙方自配电箱出线后,应自行负责维修保养,确保用电安全。对乙方责任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4、严禁私自迁移、更改容量和擅自违章转让电能对外供电,若造成甲方用电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用电量以计量电表抄度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表的原始计量度数由双方确认后为准。电价和计量均按甲方对外统一每度元收费计算,电费每月底结算一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期限交付电费,如果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今后电业局电价有变化,则甲方的电价也随之调整。

6、乙方用电前向甲方缴纳用电抵押金500元,协议终止后返回。

7、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16篇

甲方:_________供电局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一、用电指标

_________月份_________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_________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

1.在高峰负荷时间_________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_________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_________供电局保证_________公司用电指标_________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万度。

1.如果某月公司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_________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_________公司不超指标_________万千瓦情况下,由于_________供电局原因影响_________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_________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_________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_________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_________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_________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_________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_________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_________供电局用电科和_________公司。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17篇

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

用电协议是为了安全起见而签订的。那你知道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吗?下面是为你整理的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室内分布系统在甲方 用电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供电单位及联系方式: 1、供电单位: 2、联系方式:

3、供电地址:(市、区、县、路、号、楼宇名称、竖井位置)二、电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电费标准: 元/度。

2、其他: 乙方自行新装电表,该电表起始读数为零

3、支付方式:

(1)乙方所发生的电费由甲方向供电部门统一交纳。(2)乙方电费支付时间:每季度支付一次

双方根据电表读数,据实结算。

三、双方约定:

1、上述第二项第1款中的电费标准随政府电力部门的公示价格进行调整,该调整发生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按照上述第二项第3款中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纳电费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3、在乙方按时向甲方支付电费的前提下,甲方应确保乙方基站的正常供电,不得随意停电。特殊情况下需停电预计在3小时以上时,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由乙方为基站机房准备其他应急供电设备。4、结算电费时,甲方提供电费往来收据,以及加盖公章的电费发票复印件。

5、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手段给予乙方人员财物、回扣、手续费以及乙方人员不应得的其它各种利益 6、乙方人员不得借婚、丧、嫁娶、过生日等事宜,接收甲方的变相送礼。不得接受甲方的吃喝、娱乐、洗浴、旅游等各种消费招待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合同范文。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交纳电费超过三个月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逾期支付电费数额的千分之三。

2、由于甲方的过错或责任导致设备停电超过8小时,(电力部门正常检修停电除外)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赔偿,此时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支付部分或全部电费。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篇2 供电方:XXXXXXXXX 用电方:XXXXXXXXX 为明确供电方和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_协议法》、《_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点、用电类别 1、用电地点:XXXXXXX 2、用电类别:XXXXXXX 二、供电方式、供电容量

1、供电电压:三相交流50Hz、380V电源 2、供电容量:100kVA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2、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向用电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供电方按规定事先通知停电,用电方需配合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3、用电方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且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产生的干扰与影响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控制范围,否则用电方必须积极采取措施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用电计量

1、供电方按国家规定的电价类别对每路电源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数据,作为向用电方结算电费的依据。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如下: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产权分界处,安装的是电度表。

3、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和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检验、拆除、加封及连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需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并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

4、供电方在用电方新装、换装及电能表强制检定站现场校验后的用电计量装置应加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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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方应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5、供电方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更换,并按规定周期委托电能表强制检定站进行校验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合同范文。用电方发现用电计量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处理。

6、用电方认为供电方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可按规定向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提出校验申请。用电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接到检验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相关技术监督局申请检定。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及方式:

(1)供电方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电方定期结算电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单一制电度电价。工商业及其它用户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在100kW及以上的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实行单一电度电价,条件具备的也可实行两部制电价。(3)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计费的用户,按协议确定值计收基本电费,如果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5%,超过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用户可根据用电需求情况,提前申请变更下一个月的协议最大需量,需供电方审批,但用电方申请变更协议最大需量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4)低于变压器容量的40%时,则按变压器容量的40%核定最大需量值。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的暂停。

(5)计价方式:电费计算执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算,电度电费按电度电价计算。(6)单一电度电费按月计收:用户每月实际用电量*电度电价,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7)基本电费按月计收:用户的最大需量*基本电价,基本电价参考目前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的计收标准:按最大需量计收的基本电价为32元/kW/月。

用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用电方可按自身情况在每月20日之前向供电方书面提出申请,调整下月最大需量限额,供电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书面答复(超过个5工作日末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若供电方书面答复同意则按新限额计算。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在每月定期抄表,并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同意在收到缴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交清电费。

根据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3、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争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按照本协议第九条处理。4、用电方在交付逾期电费时,应首先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费时,所欠部分电费从到期应付之日起继续计收违约金。

5、供电方向用电方收取电力设备保护费及开户费共8万元,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六、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处(即供电方所接配电箱与电度计费表),支持物属供电方。分界点电源侧(即电度计费表前)的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即电度计费表后,除供电方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及总熔丝箱之外)的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改动者,事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对方。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电方需给予方便。用电方人员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的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时,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合同范文 品友互动

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等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工作,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七、其他约定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时,用电方需予配合。供电方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用电方应向其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用电方在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3、用电方需新装、增加或更换自备发电机组应向供电方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

4、用电方需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类、更名或过户)时,需事先到供电方用电营业场所办理申请手续。

5、未经供电方许可,用电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用电方在其用电地址内将部分土地、房屋出租或转让时,应通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供电通道或变配电站地址。6、供、用电双方任何一方改变法定地址、电费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应于一周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 1、用电方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之日止,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②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违约金,停电引起的损失由用电方自行承担。(2)用电方愿遵守《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第三十一条规定之行为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如有违反,供电方将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

(3)用电方违反约定事项第七章第5条之规定,擅自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电网运行对第三方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用电方承担,且因转供或引入电源引起的供电方损失也将由用电方承担。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超出供电容量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维修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3、如因大修或计划检修停止向用电方供电,供电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用电方,线路故障及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用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有权中止供电,由此造成的设备维修费用,由用电方承担。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和解。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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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供电时间

1、供电、用电双方在本协议签约生效后,供电方即依本协议向用电方供电。2、用电方新建、改建的受电装置经供电方检验合格,且本协议生效后,供电方即依本协议向用电方供电。

十一、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2、在双方签订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协议的文书、传真和图表也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十二、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_协议法》、《_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供电协议或供电合同自行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方执三份,用电方执一份。4、本协议的签约地为:

供电方:(公章)用电方:(公章)供电方法人代表:(盖章)用电方法人代表:(盖章)供电方授权代理人: 用电方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五原县供电机构,有完善的电网系统。乙方为五原县招商引资的牲猪屠宰企业,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供、用电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电地点:五原县荣丰工业园区 2、乙方受电容量:三相变流500千伏安,新增变压器一台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3、合同期限:自20**年10月28日起至企业生产终止。

4、乙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均应向甲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乙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甲方应根据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停止用电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将电费结清。

6、乙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甲方可不供电。

7、乙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8、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乙方共同做好对乙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9、乙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甲方应督促、检查、帮助乙方的节约用电工作。10、乙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措施,推广有效的节约经验。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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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文合同范文。

12、甲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电力供用电合同 第18篇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

电力可供量:__________(千瓦小时)

计划用电量:__________(千瓦小时)

单位:__________(千瓦小时)/元

金额:__________

用电时间:__________

电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角__________分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五、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副本送________银行、________工商局(所)各一份备案。

供电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用电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